想請教大家一下,如果買新大樓已經住了快6年了。想換房,但是本身還有貸款在繳,請問該如何操作比較妥當呢?
說明:
如果還有房貸尚未請款,手頭實在籌不出另一筆購屋資金,可以選擇「先賣後買」,將原來的房子先賣掉變現之後,再用這筆錢另外購置一棟房子。優點是可以爭取較多資金應付換屋自備款,以利買屋進行。缺點則是原來住的房子賣掉之後,銜接期間會有租屋需求,等找到房子後再搬,等於增加房租支出及負擔2次的搬家費用。
建議:
如果打算「先賣後買」,又擔心要另外租屋,可以考慮跟買方協調,以補貼租金的方式,請買方暫緩交屋,爭取多一點後續購屋的時間,較不會因為時間壓力倉促買房。
還有一點要格外注意的是,如果目前居住的舊屋屬於地點較偏遠,或屋況較差、較難轉手的物件,則建議應「先賣再買」,由於在房市較冷的時期,售屋期可能會拉長,為避免房子賣不掉時,新、舊屋的貸款壓力接踵而來,最好「先賣再買」,以避免手頭過於吃緊。
若房子位在市區精華地段,則建議「先買後賣」,畢竟位於精華地段的物件,轉手較容易,承接的壓力也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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