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網友在社團反映住透天的鄰居每天早上都會亂倒汙水,然後髒髒的水就會流到網友家門口,形成一攤水漥,造成網友進出不方便,
網友除了跟該鄰居反映之外也透過鄰里長關區協調皆無果,網友就來求助阿明,關於透天鄰居這樣的行為有相關法條可以做檢舉嗎?透天厝有所謂惡鄰條款嗎?
※解答
每個人都希望有個安靜清潔的居住環境,為了維持鄰居間友好關係,如果遇到惡鄰居,剛開始會盡量溝通規勸或選擇忍氣吞聲,直到忍無可忍,總希望能有方法可以制止對方。然而對於一般透天厝、平房或未成立管委會的住戶而言,即使受不了向派出所或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反應,經常也是不了了之,令民眾求助無門。因惡鄰條款之強制搬遷,只限於社區大樓住戶,故僅能依惡鄰居之不當行為,依環保法規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加以規範,但在實務上舉證過程困難重重啊!
其實若是一般單一戶獨立所有權的透天住宅,除專有部分外,有共同設施或共同進出道路產權係住戶共同持分,仍可以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籌組管理委員會,加強社區的統一管理,對於改善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會有所幫助。至於獨立或連棟建物若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沒有所謂的管委會,整體社區的運作就比較缺乏制度,鄰里若因噪音、廢棄物處理、空間違規使用、公共設施修護等等產生紛爭時,只能自力救濟或運用政府機關公共資源尋求協助。
若想與惡鄰居對抗,經過報警蒐證後,可以向鄰居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訴訟,以下是幾則案例:
案例1:
因樓上鄰居洗陽台或澆花的水經常潑濺至樓下A住戶家中,且A住戶多次與之溝通,鄰居卻拒不改善,因足以影響一般人社會生活難以容忍的程度,侵害居住於樓下A住戶居住安寧且造成精神上的痛苦,A住戶可依侵權行為規定,主張鄰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請求賠償慰撫金。此外,鄰居的行為雖未造成A住戶家中設備等財產損失,但如果衣物遭潑濕、潑髒,或造成家裡圍牆、地板及環境髒亂等,已達毀棄、損壞程度,且因經多次溝通仍不改善,則可能被認定是故意的行為,恐涉犯《刑法》毀損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
案例2 :
隔壁鄰居天天從三樓灑澆花水,水滴沿著遮雨棚落下,把隔壁鄰居家門口前弄濕一大片,甚至潑髒水造成汙染,環保局可依法開罰。高雄環保局稽查科:「澆花水構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污染路面的違規行為樣態,提醒民眾,如在戶外陽台上澆水,一定要適量,不要造成澆的水過多而低落到路面,這部分可能造成環境衛生問題(罰1200元)。」
案例3 :
鄰居控訴,賣雞的母女不時偷倒血水,流進水溝,擔心環境衛生污染,多次向倒髒水的母女反應,對方卻不理會,鄰居忍無可忍向環保單位檢舉,多次半夜犧牲睡眠進行蒐證。台南環保局稽查科表示:「現場有一些液體的痕跡,但是沒有明顯血水的跡象,就是還沒有構成法規上的污染路面,很明確的要件。」環保單位將列冊追蹤,還是要當場人贓俱獲才能算數。
針對以上案例,目前的法令,對於居住權保護的部分,規定似乎不是很明確,司法實務上見解各有不同看法,因此能否成立,還是得以法院認定為準,遇上惡鄰居恐怕只能自求多福了。
參考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118&flno=5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3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118&flno=26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6 條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36766
半夜蒐證自救!鄰居天天倒髒水 環保局難查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wxYM9G
惡鄰是你?堆垃圾、灑澆花水 不甩環境汙染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O0050001&flno=27
全國法規資料庫:廢棄物清理法27條
https://www.cy-law.com.tw/news_detail.php?id=162
澆花污水潑濺樓下住戶 恐吃這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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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https://reurl.cc/834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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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賣貨便 https://is.gd/ExlI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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