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最近想買房,媽媽有領重度殘障手冊,聽說買屋有補助有比較划算嗎?
那是不是也要買媽媽的名字?那她沒有在上班,貸款也能過嗎?
問題說明:
1.身心障礙者買房補助會不會比較划算?
2.身心障礙者買房通過補助買房是否需要登記當事人名字?
3.當事人沒有工作,貸款通過率高嗎?
參考解答:
1.須根據實際情況,以下的補助辦法供您參考,以利於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中第七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共可以申請最高不超過台幣220萬元的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十年,利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而實際補助方式則可能依各縣市標準不同而有所改變,可以參照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的「108年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理情形概況分析」中的附件二,另外,並非所有縣市皆為全年可申請補貼,除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南投縣、嘉義縣及澎湖縣等6縣市為全年均可受理申請外,其餘縣市需詳閱相關辦法。
2.根據根據內政部發布的「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中第五之第三點規定,能夠申請補助的房屋為「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有一戶於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五年內購買且辦有貸款之住宅,尚未全部清償者。」,另外依第五條規定:「貸款利息補貼應以身心障礙者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貸款之抵押物。」
另外需注意第六條與第九條中規定,不可將所承購之住宅轉讓於第三人,若有將住宅轉讓於第三人,應主動告知原補貼機關及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
怠於告知而得之不當得利應附加利息返還原補貼機關。
3.可詳閱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的「108年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理情形概況分析」中的附件二,其中實際核准戶數大部分皆是高於計畫戶數,有些縣市則是依經費預算上限而定,若合格者超過公告補貼人數時,應以各縣市實際規定來判斷本身是否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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