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6天前下斡旋,到現在仲介完全沒回我任何消息,是正常嗎?有可能會是怎樣的狀況呢?
說明:
大部分的房仲都希望我們用斡旋(先付斡旋金)的方式
不管是「斡旋」或「要約」,只要屋主在你委託仲介議價期間,在「斡旋書」或「要約書」上簽名,基本上買賣合約就成立了,仲介會約買賣雙方正式會面,並簽定買賣契約。
建議:
現在市面很多黑心仲介,拿了斡旋金卻跑路找不到人。
或是還在與屋主洽談當中建議若還是聯絡不上仲介可以拿著斡旋金的收據到貴公司尋求協助。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辨識方式得視經紀業者有無於營業處所張貼合法業者辨識標誌或揭示下列文件:
(一)經紀業許可文件。
(二)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四)報酬計收標準及收取方式。
在交易過程中,應該儘量小心,但是,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依申訴→調解→訴訟三步驟循序辦理。
(一)申訴:消費者可先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二)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申請調解。
(三)訴訟:消費者依法雖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的手段。
共 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