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房客:五個契約注意、三個要訣
漾漾:「房東先生,這房子是你的嗎?」
阿嘉:「當然啊!難不成還要看所有權狀嗎?」
漾漾:「沒問題啊!東西拿出來!」(拍桌)
阿嘉心想,這人好「派」哦!(台語:兇)
漾漾心想,一定要眼見為憑!
各位親愛的網友們,在看房的時候不要像漾漾一樣那麼兇,但一定要像她一樣勇敢跟房東要「該看的證件」哦!
租房雖然比買房簡單,但是對於要住的地方,「審視合約」這個步驟是一樣要謹慎為上。
這裡先告訴大家三個要訣:
※看合約不怕麻煩就不怕被騙
※多走多看多問問總是為你好
※身份要對照租屋一定有保障
這三個要點都是在看合約前要做好的準備,多問一下房東的背景、前一位房客搬走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在簽約時一定要對照房產權狀上的名字是否與房東提供的身份證名字相同,避免遇到「二房東」。契約「一式二份」,才會有保障!
說了這麼多但其實合約上還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大家知道還有什麼嗎?
想知道更多關於合約的注意事項嗎?
詳細解答:
好了!同學們現在坐好,我要開始寫黑板了!
一、簽合約時,一定要看到的東西
1.一式兩份的合約:兩份上都要有房東與房客的簽章與身份證字號,且合約接縫處要有騎縫章,減少被抽頁、竄改內容的機會。
2.證件需包含建物所有權狀影本、雙方身分證影本,提供給房東的身份證上要註明「僅供租屋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將所有權狀與合約上的租屋處對照,再來確認合約上的房屋樓層與房間編號與要承租的房間是否一致。
二、維護及使用規定
簽約時,在合約裡清楚註記修繕家具的責任歸屬,並在入住時,為家具拍照,確認入住時的情況。房客的責任僅於維護環境衛生及不當使用時造成設備的損失賠償,若東西突然壞了,要立刻與房東回報,才能釐清責任,若事後讓房東自行發現東西損壞,可能就要自賠了。
三、注重隱私權
房東趁房客不在家而偷跑進屋的事情,時有耳聞。基於維護個人的隱私與安全,這一點雙方在事前最好溝通清楚,在合約裡也可視實際需要註明入住之後可以更換門鎖。
四、水電費及其他費用
有些房東會跟收便宜的房租,卻額外收取昂貴的水電雜支。通常各個房客都會有獨立電錶,而台電計費是看整合起來的總電量,一群人一起用電確實會比較貴。但現行計價最貴不超過6.41元,如果收一度7~8塊錢的費用,那就有詐欺的嫌疑,可以提告。
至於為了出租房屋所必需的一切費用,應由房東支出,例如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若合約載明由房客分擔或支出都是不合理的。
五、其他注意事項
契約上要注意的事情實在太多,要是怕遺漏細項,可以上網搜尋行政院版本的「房屋租賃契約範本」,在簽約時給予適當的理由,把合約帶回家慢慢比對,再跟親朋好友討論,是最保險的辦法喔!
共 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