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附近好像有一間凶宅要賣,價格很低,要不要去看看?」
小華:「是嗎?可是凶宅耶,不會不好嗎?我們還是不要冒險好了。」
小美:「可是價格真的很便宜耶,雖然有發生過意外,但我還是想去看看。」
小華:「恩…還是…再想一想好嗎……。」
1.內政部對事故屋的判斷標準為:
賣方持有房產時,專有部分(主建物或附屬建物)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且陳屍在專有部分;或在專有部分有致死行為(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2. 依據社會風俗民情:
事故屋(凶宅)是指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或不幸事件,例如謀殺、自殺、意外事故等,使得大眾普遍認為該房屋帶有負面的能量或厄運,通常會被認為不吉利,對於買家來說可能會被視為風水上的不良居所,使得這些房屋的價值和吸引力受到影響,故事故屋進行出售時,售價通常會低於市場行情。
然而,需要強調的是,事故屋或凶宅的信仰是一種文化和民俗觀念。在現代社會,許多人並不特別在意房屋的過去歷史,而更注重房屋的實際條件和所在地區的便利性。
當然,賣方或房仲業者負有告知的義務,如果為詳實告知,買方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民眾在購屋前也需要多方打聽,可以向當地的房地產仲介、大樓管理員、鄰居、鄰里長等。無論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屋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價格、位置、房屋狀況和個人信念等,來作出最適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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