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的車位旁邊是無障礙車位,因為無障礙車位空間較大,車主一次停放兩台車,導致網友右側車門完全無法開啟,網友氣噗噗跟管委會反映多次沒有下文,結果,今年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管委會竟然同意隔壁的車位只要不擋住行車路線跟繳納二台車子清潔費用,就可以停放兩台車,而忽略了隔壁網友才是真正停車權利受損的住戶,管委會的這種決定,讓購買正常車位的網友無法正常上下車...網友要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停車」一直是都市生活的朋友感到最困擾的一點。儘管是自己有車位的民眾,也可能會遇到隔壁車主放私人物品、四輪加兩輪一起停擋住上下車等等狀況,從網友的狀況來看我們可以分成以下三部分來討論:
1. 車位到底有哪幾種?
2.車位是獨立產權還是公共區域?
3.有沒有法律規範?
車位到底有哪幾種?
公寓大廈的社區停車位依照行政院《停車位買賣契約範本》的產權登記狀態可以分為三種:『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又依照停車位的性質有平面車位及機械車位兩種差別。但無論你是哪一種車位,遇到一車位停兩部車,或是四輪加兩輪停在同一格車位內,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先確認住戶規約關於『停車場管理辦法的約定』
車位是獨立產權還是公共區域?
關於「一個車位停兩台車」首要確認的就是停車位的產權到底是屬於誰的。
如果是住戶買下的停車位有獨立產權,屬於建築物的專有部分,停車位的所有權人對於自己的車位均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不過要特別注意到的是,必須在「不影響建築物公共安全、逃生避難以及侵犯他人權益」的原則下才行,假如在車位上放汽油桶或垃圾是絕對不可以!
例如: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以及第15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如果停車區域是沒有獨立產權,屬於公共區域,是在緊急時作為避難場所使用,就必須要看區分所有權會議的結論,把停車區域作為何種用途,重點是要看您買的是哪一種型態的車位所有權。
有沒有法律規範?
追根究底最重要的就是,社區規約內有沒有明確規範關於停車場的管理辦法。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管委會可以在住戶規約內訂定停車場管理的辦法。
住戶規約基本上就是每個社區大樓的法律依據,如果規約內有明訂社區內每個停車位僅供停放一部汽車,假如違規停放超出一部,就算是違反社區規定,管理委員會就必須出面與違規的車主協調。社區規約在不牴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前提下,是可以規範各項管理辦法,不僅對大樓的管理有幫助,也可以讓住戶之間的糾紛有可以參考的解決依據。以該網友問題來說,如果是因為隔壁停車位使用上有明確影響該網友正常上下車自由,那該網友可以主張,隔壁停車方式有實質影響他人正常使用停車位權益,要求管理單位出面處理。
一般來說:
如果有社區規約已經有相關停車規範都會很好處理,反之,如果沒有相關停超規範,我們就可以建議社區管委會要訂定『車位停放規則』,例如:每一停車位僅能停放一台汽車、車位內不可堆放私人物品影響到其他車主上下車使用。
避免有些車主在停車位內放置雜物、廢棄物,造成環境髒亂,增加社區管理上的困難,更有可能導致安全上的疑慮。明訂社區規約,讓後續停車位有爭議時,可以有適當的解決方案。
這邊要提醒大家,一個車位一台車其實就是保障汽車在停車場行駛時的安全空間。因為大部分建案的停車場每個車位都是緊緊相鄰的,遇到轉彎或是倒車時,會需要良好的轉圜空間以保安全。假如你一個車位停放兩台汽車,妨礙到其他車輛的行駛空間權利,則容易產生擦撞,此時因為停車超出格線內的車主,同樣也需要承擔後續理賠責任。
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https://www.ey.gov.tw/Page/AABD2F12D8A6D561/c5962f5b-03ca-4e44-9ae9-5b4d9694249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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