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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觀點|說好的平均地權條例在哪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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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觀點|說好的平均地權條例在哪ㄦ!

2022/06/17 | 賣厝阿明 |  1810 | 加入最愛

因為俄烏戰爭與全球性通貨膨脹影響,央行真的出手了 #管控房市,是不是有很多朋友跟阿明一樣,在失控的預售屋市場,看見了可能規範的曙光~

相信很多朋友也好奇,公部門接二連三的打房規範….打在哪裡,打對了沒,還是打佛一把火!
好滴,阿明懂你的明白,立馬幫大家彙整了一些近期打房政策與一般民眾買賣房特別應該注意事項跟大家分享~
#敬請安心參考取用

[ 阿明分成以下四個單元跟大家分享 ]
1.紅單轉售課重稅45% #華特
2.實價登錄被違法作價 #喔買嘎
3.商殃變法全民期待#看見那道光
4.賦稅的人道走廊 #很重要(心中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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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紅單轉售課重稅45%
內政部在2021年7月修法:
有銷售紅單的建商,不可以出現保留出售等等,不利於消費者權益的字樣。
而且持有紅單的買方也不可以轉售給第三人。
違規的話,按照戶數,一戶可以罰15萬到100萬的罰鍰。

OMG根據內政部目前通報資料統計,有在銷售紅單的建案竟然高達88%。

所以呢,2022年5月26日,財政部補槍函釋:
把紅單轉售視為房屋出售,所得也要納入房地合一2.0計算,而且回溯從110年7月1日開始的交易,也就是這期間的紅單轉售所得都要課徵45%的稅。
針對投資客是沒問題,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但對一般民眾就緊張了,如果林北發生意外必須售屋怎麼辦!?

免驚!這邊內政部也開了方便之門~
內政部目前草案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中,
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
並新增預售屋換約轉售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 預售屋簽約後
2) 發生重大事故
3) 無力繳款….
就可以換約轉賣,違者將按戶棟處罰五十萬到三百萬元。

而這邊比較有趣問題X2
一是所謂重大事故的定義是什麼某災殃@@(等重大事故定義出來,再來跟大家補充)
二是新法規範預售屋不可以轉讓,那這些從110年07月01日,買預售屋想要套利投資客是被集體割韭菜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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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實價登錄被違法作價
壞壞投資客聯手業者作價涉嫌違法
接連幾道針對紅單的打炒房政令,讓投資客炸鍋跳腳!

為了逃避高額稅費,許多投資客居然公然要求售屋業者配合作價.用比較高的房價灌水實價登錄製造該區域房價行情上漲假象,隱藏真實購屋價格,
造成許多購屋者不追價就買不到的恐慌心態!
其實,這樣的作法除了傷害購屋者消費權益,售屋業者還有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這邊還有一個我們在社團時常發現的問題,就是投資者想要無痛獲利了結(逃稅),要求買方高買低報實價登錄,最常發生的行為如下
例如:買價1000萬,
投資者要求買方100萬部分以現金支付,實價登錄只能申報成交金額為900萬,藉此規避其中價差100萬元之中高額稅費!

這樣不行喔!根據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規定買賣雙方如果申報價格不實,依照規定將按次,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至到完成改正,而且依個案違法情節的輕重,會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這還另外涉及刑法第214條「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買賣雙方一定要如實申報,避免觸法受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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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殃變法全民期待 #說好的平均地權條例在哪ㄦ
原定排入上半年立法院議程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推遲到9月會期,除了讓投資客多了緩衝時間,還增加了這個法案推動確定性。

阿明就來跟大家說說這個全國購屋民眾期待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
這次內政部針對打炒房提出拳拳到肉五項內容如下:
1) 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2) 炒房價行為者重罰:如果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試圖製造熱銷假象、壟斷轉售牟利...等等的炒作行為,最重可罰5,000萬元
3) 預售屋解約在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
4) 私法人購屋將首採許可制,但五年以內不得移轉;
5)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坦白說;
除了第三項預售屋解約30日內換約轉售這條,比較有想像空間,其餘四點大致上阿明覺得沒毛病.

真心覺得,這個法案是健全房市重要里程盃,而這次延宕,會不會讓人質疑政府健全房市交易市場決心,還是打練習球,也只能搬椅凳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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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賦稅的人道走廊你一定要知道
「重購退稅」幫你省超多錢?!
這邊阿明說一句 #房地合一不是惡法 我們支持政府持續把房地合一稅制完善!

很多人有錯誤觀念,房地合一=政府搶錢但這是不對的想法!
作為一般購屋自住者,買賣房屋時只要善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稅賦優惠政策,繳出去的稅金可以回到自己的口袋!
房地合一稅對一般自住民眾幾乎沒有影響。

那怎樣才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呢?

第一、符合「自住房地」的認定:
以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要出售以及購買的房屋中,有辦理戶籍登記並且居住,而且房屋沒有出租、
提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另外,如果以配偶名義出售自住房地,但以配偶另一方的名義重購的方式也適用喔!
注意!完成移轉登記的時間限制在兩年以內。

第二、在個人適用重購退稅後,如果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就要追繳原本扣抵或退還的稅額。(超級重要!)

第三、重購退稅分成兩種:
105年以前購買的房地產,適用舊制;反之,適用新制。
( 舊制v.s新制 阿明說給你知 https://54aming.com/articles/1a08d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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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明推薦延伸閱讀
【買房入戶籍,省稅省錢好開心!】https://54aming.com/articles/85eeef
【重購退稅是什麼?幫我省超多錢】https://54aming.com/articles/c06c35

#關鍵字
#預售屋 #紅單 #重購退稅 #房地合一 #人道走廊 #檢舉獎金 #平均地權 #不動產交易 #不動產申報 #房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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