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579房屋交易買賣平台
狸樂聚
貸款
房仲
社宅
Line
收起
繼承房屋沒重新申請自住,小心稅率直接跳四倍!稅務局:所有權人變了,優惠就沒了

繼承房屋沒重新申請自住,小心稅率直接跳四倍!稅務局:所有權人變了,優惠就沒了

2026/04/23 |  17 | 加入最愛

繼承房屋沒重新申請自住,小心稅率直接跳四倍!稅務局:所有權人變了,優惠就沒了

M傳媒財經中心/報導

「我爸媽的房子本來就是自住,我繼承以後繼續住,為什麼還要重新申請?」這是很多繼承人心中共同的疑問,也是房屋稅2.0上路後最常被忽略的地雷。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表示,房屋因繼承辦理移轉後,該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已變更,其適用自住條件亦隨之改變,新房屋納稅義務人應重新申報,經審查核准後,房屋稅才能繼續適用自住優惠稅率。

不是沿用就好!所有權人一換,優惠自動消失

很多人以為,房子繼承後用途沒變、戶籍沒遷,就可以繼續沿用長輩的自住優惠稅率。這個觀念大錯特錯。

雲林縣稅務局也指出,繼承人常誤以為繼承後房屋使用情形未變更,可以繼續沿用被繼承人之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因繼承後房屋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條件亦隨之改變,所以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申報。

基隆市稅務局同樣提醒,原核准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的建物,納稅人無論是贈與、繼承或買賣取得,只要所有權人變更,即恢復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M編翻譯:房子一過戶,稅率直接打回原形。自住優惠不是跟著房子走,是跟著「人」走。人換了,優惠就沒了。

自住優惠三條件,少一項都不行

重新申請自住用稅率,必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第一,房屋無出租、無營業;第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第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房屋稅2.0新制下,自住房屋增訂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如果戶籍沒有遷入,即使實際居住在裡面,也無法適用自住優惠稅率。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從2%起跳,最高可達4.8%,與自住稅率1.2%相比,稅金差距最高達四倍。

申請期限:今年3月23日前,逾期多等一年

什麼時候該申請?屏東縣財稅局特別提醒,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當期就能適用;逾期申報只能自申報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也就是說,114年3月1日至115年2月末日繼承取得的房屋,如果符合自住條件但還沒申報,一定要在115年3月23日(原為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前完成申報,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才能適用較低稅率。

M編翻譯:差一天,多等一年。現在就去看你家的房屋稅單,如果是繼承取得的、還沒重新申請自住,趕快在3月23日前辦好。

M編總結

繼承房屋不是「自動沿用」自住優惠,所有權人變了,優惠就沒了。三大條件要全部符合:無出租營業、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申請期限到今年3月23日,逾期就等明年。

雲林縣稅務局提供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基隆市稅務局也有相關諮詢窗口,有疑問可直接洽詢。

M編一句話:繼承房子很開心,但忘了重新申請自住,稅單一來保證笑不出來。3月23日前快申請,省下四倍稅金。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