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可設土方暫置場!內政部修法放寬,最快6月上路
非都市土地可設土方暫置場!內政部修法放寬,最快6月上路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內政部14日部務會報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放寬非都市土地可報核設置土方臨時暫置場。國土署長蔡長展表示,此舉除可補足最終去化場不足問題,也能緩解當前土石去化的處理價格,最快預計6月上路。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因推動國家重大建設所需,常有臨時性設施設置需求,同時配合經濟部通盤解決養殖用地民生及產業生產用電的電力設施佈建,修正相關規定,以確保土地合理有序運用。
過去必須是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才可在非都市土地上暫置,但實務上許多案件無法符合條件。為持續擴增土方去化,這次修法新增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所需」,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可申請設置臨時性暫置場。
蔡長展說明,申請人限政府機關及依法登記公會,如不動產與營造業公會;暫置期限原則為3年,必要時可再延長2年,最長5年。區位必須排除特定農業區、森林區、河川區及第一級環境敏感區、災害敏感區等,同時須避開距離學校、醫院1公里內區域。
此外,為協助農漁村災後復建及用電需求,這次也新增養殖用地可設置部分公用事業設施,盼提升整體供電穩定性。
土方去化問題已困擾營建業多年,不僅影響工程進度,也推升營造成本。這次修法放寬非都市土地設置土方暫置場的條件,對於緩解當前「土方之亂」有正面幫助。但申請人限政府機關及公會,一般民間業者能否透過公會管道申請,執行細節還有待觀察。M編提醒,土方去化是營造成本的重要變數,未來若暫置場順利增加,有助穩定處理價格,對房市長期健康發展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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