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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厝阿明 | 房子被刻意低估價值 可以請求賠償嗎?

賣厝阿明 | 房子被刻意低估價值 可以請求賠償嗎?

2025/01/02 |  96 | 加入最愛

阿明有朋友想賣房子,找了房仲來估價,事後和家人聊天才發現,房仲的估價遠低於市場行情,因此忿忿不平地傳訊息問阿明:「房仲低估房價,我可不可以請求賠償?」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房仲有義務提供準確且完整的資訊,包括房屋轉手歷次的成交價格、同條件房屋的市場行情等等,房仲隱瞞這些關鍵資訊,違反了職業道德和法律義務,買方、賣方都有權要求賠償!

房屋價格被低估,可以請求差額賠償、利息損失及懲罰性賠償。差額賠償,是因低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利息損失,指因未能如預期獲得的收益;懲罰性賠償,則是房仲行為被認定為故意或重大過失。

根據《民法》第227條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因房仲疏失導致委託人利益受損,該經紀業需負連帶賠償責任。換言之,不僅房仲個人,所屬公司也需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價值被低估,賣方能透過以下三個步驟,計算房仲低估房價、隱瞞資訊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首先,參考條件相似物件的成交價格、地區市場行情、專業評估報告,來確定該房產的市場價值。接著,對比房仲所提供的低估價格,計算出市場價值與實際成交價之間的差額。

 

二、計算潛在經濟損失

再來,計算低估價格所導致的其它潛在損失,如長期未出售而產生的貸款利息、稅費等。

 

三、收集證據與法律支持

最後,收集所有相關文件和證據,如房屋評估報告、成交紀錄及與房仲的溝通紀錄等,備妥訴所需資料,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賠償。

 

成功求償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房仲的隱瞞行為及隱瞞行為造成的具體損失。因此,賣方必須盡可能掌握充分證據,以提高獲得賠償的可能。

 

總而言之,房仲刻意低估房屋價格並隱瞞重要資訊,受害者有權透過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然而,利益受損後再訴訟求償,耗時、耗力又耗神,阿明建議,賣方在買賣階段,盡可能進行多方且全面的市場調查,有能力者更可請專業的第三方評估師提供市場調查報告。了解自己房屋的實際價值,並展現自己的專業與謹慎,能有效降低房仲操縱價格、隱瞞資訊的機率,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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