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為140萬撕破臉!哥「假和解」騙撤假扣押 賣房獨吞160萬…判1年定讞
兄弟為140萬撕破臉!哥「假和解」騙撤假扣押 賣房獨吞160萬…判1年定讞
M傳媒/報導
新北市一起兄弟鬩牆的真實案例!哥哥為了賴掉140萬元的債務,竟然設局欺騙親弟弟,佯稱「我把存摺、印章交給你保管,賣房子的錢會進履保帳戶」,誘使弟弟撤回對房子的假扣押。沒想到哥哥事後偷偷解除履保,把160多萬賣屋款全數領走、一毛不給。法院審理後認定哥哥構成「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定讞。
媽媽留下的房子,成了兄弟反目的導火線
判決指出,甲○○與乙○○是親兄弟,母親過世後兩人共同繼承新北市一處房產(含頂樓加蓋)。後來弟弟告哥哥要求分擔母親生前的扶養費,法院判哥哥要給162萬。雙方第一次和解,哥哥承諾給240萬,弟弟把房子持分過戶給哥哥。
結果哥哥只付了100萬就擺爛,還偷偷找仲介要賣房。弟弟擔心房子被賣掉,趕緊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成功把房子查封。
哥哥耍心機:「我帳戶給你管」騙弟撤假扣押
為了讓房子解凍,哥哥透過仲介傳話,說願意用120萬和解。弟弟半信半疑:「你上次就騙過我了!」哥哥拍胸脯保證:「我把我銀行帳戶的存摺、印章、提款卡都交給你保管!賣房子的錢會先進履保專戶,之後120萬直接匯到那個帳戶,你就不用擔心了。」
弟弟信以為真,104年1月21日簽下第二次和解書,隔天立刻向法院撤回假扣押。哥哥因此順利解除查封,房子可以自由買賣了。
騙到手立刻翻臉!私下解除履保、錢全進自己口袋
哥哥很快找到買家用650萬賣掉房子。第一次簽約時,合約明訂「價金進履保專戶」,仲介也特別交代代書:「哥哥欠弟弟錢,履保餘款要匯到弟弟保管的那個帳戶。」
哥哥表面上乖乖配合,甚至真的把聯邦銀行帳戶的存摺、印章、提款卡都交給弟弟。
但暗地裡,哥哥卻私下打電話、傳簡訊給買方和代書,謊稱「我跟弟弟的糾紛跟你們沒關係,錢直接匯到我另一個戶頭就好,不要走履保了」。買方因為已經幫忙代償銀行的二胎貸款,怕房子買不成,只好聽話重新簽了一份「沒有履保」的新合約。
最後,買方把剩下的160萬多塊全部匯進哥哥的中國信託個人帳戶。哥哥拿到錢後一毛都不給弟弟,弟弟查覺房子已經過戶,代管帳戶裡卻空空如也,追問代書才知道被親哥哥擺了一道。
法庭上狡辯「已還錢」 鑑定戳破謊言
哥哥在法庭上辯稱:「我是被弟弟和仲介恐嚇才簽和解的!而且我後來有拿120萬現金給弟弟,他還有簽收據!」
結果法院把收據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發現上面手寫的「已全部清償」那幾個字,墨色跟弟弟的簽名不一樣,而且根本沒有弟弟的確認簽名。法官認定那是哥哥事後自己加上去的,造假!
法官痛批:從頭到尾就沒打算還錢
法院審理後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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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從一開始就沒有要還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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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履保專戶、代管帳戶」當誘餌,騙弟弟撤回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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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扣押一撤,馬上偷改合約、把160萬全部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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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單純的民事糾紛,這是詐欺行為
哥哥所詐得的不是具體物品,而是「可以自由賣房子的財產上利益」,觸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一審判刑1年,哥哥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定讞。
律師提醒:撤回假扣押前 務必拿到「真金白銀」
律師表示,這個案件給所有債權人一個血淋淋的教訓:
假扣押是保住財產的最後防線,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債務人的口頭承諾! 要撤回假扣押之前,一定要讓債務人拿出「實質擔保」,例如把錢匯到雙方共管的履保專戶,或是提存到法院。光是「我帳戶給你管」這種說法,根本沒有保障。
另外,買賣房子時履約保證專戶千萬不要隨便解除,那是保護買賣雙方的最強防火牆。至於和解契約,最好請律師幫忙寫清楚違約效果,例如「如果沒按時給錢,假扣押自動恢復」等條款,才不會像本案的弟弟一樣,被親哥哥騙到一無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