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想加名給家人?贈與稅、貸款成數一次搞懂
預售屋想加名給家人?贈與稅、貸款成數一次搞懂
M傳媒/綜合報導
許多購買預售屋的民眾,因家庭財務規劃或資產配置考量,想將二等親加入聯名。網路上流傳「已繳工程款低於244萬就可以無條件贈與」的說法,引發不少討論。事實上,這個觀念只有一半對,還有兩個關鍵細節容易被忽略。
已繳工程款低於244萬,就能無條件贈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每人每年有244萬元的免稅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預售屋「換約」的贈與價值計算,是以「截至贈與日累計已繳付的所有房地價款」為準。換句話說,只看已繳的工程款,不是看未來房屋的總價。
以實際案例試算,若從簽約到目前為止已繳納訂金、簽約金、工程款等共計200萬元,將一半權利贈與給家人,贈與價值約100萬元,低於244萬元,確實「免繳贈與稅」。
但「免稅」不等於「免申報」
即使贈與價值低於免稅額,贈與人仍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沒有這張證明,建商無法辦理換約或後續產權登記。
此外,若這筆交易是「買賣」而非贈與(例如主張家人有支付價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必須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例如雙方付款及收款的存摺內頁、匯款單等。若無法證明資金來源,國稅局仍會認定為贈與並課稅。
預售屋聯名後,貸款算首購還是第二戶?
這是多數人最關心的問題,答案關鍵在「借款人」是誰,而不是「聯名人」是誰。
中央銀行已於2026年3月19日宣布,將全國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5成調升為6成。若被認定為第二戶,最高只能貸6成,且無寬限期。
實務上,央行規定的判斷標準是:只要借款人名下已有「購置住宅貸款」,就會受到第二戶的成數限制。
由「名下無房」的人擔任借款人:這一戶屬於第一戶,有機會貸到較高成數(如8成)。
由「名下已有一房」的人擔任借款人:這一戶會被認定為第二戶,適用6成上限。
兩人聯名且共同借款:銀行會合併計算收入與債務計算貸款成數。
最乾淨的做法是:房子登記在「名下無房且信用良好」的人名下,並由他擔任借款人。
專家建議,民眾若有預售屋加名需求,應把握四個步驟:
第一,先確認已繳工程款總額。若低於244萬元,不用擔心贈與稅,但記得30天內要向國稅局申報。
第二,優先詢問建商。預售屋還在興建階段,能不能換約、能不能加名字,建商說了算。
第三,貸款前先問銀行。每家銀行的內規不同,建議直接找往來的銀行房貸專員,誠實告知家庭房貸狀況,問清楚以誰為借款人才能貸到較高成數。
第四,準備申報文件。如需辦理贈與稅申報,應準備贈與稅申報書、雙方戶籍資料、贈與契約書影本、預售屋買賣契約影本及支付價款證明。
預售屋贈與與貸款涉及稅法、央行信用管制及銀行內部規定,個案情況不同,建議諮詢專業地政士或稅務人員,避免因誤解法規而影響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