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設籍規定爭議 財政部澄清:比照地價稅 並提供解方
囤房稅2.0設籍規定爭議 財政部澄清:比照地價稅 並提供解方
近期囤房稅2.0新制引發討論,其中要求自住房屋須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優惠稅率,被部分人士認為是「變相懲罰民眾」。對此,財政部今(15)日澄清,此規定是比照地價稅的既有作法,並針對特殊案例提供解決方案,例如將閒置房屋出租即可適用較低稅率,強調政策目的在於鼓勵房屋有效利用,而非增加民眾負擔。
自住優惠稅率設籍規定 財政部說明三大考量
財政部表示,囤房稅2.0針對自住房屋增設「戶籍登記」要件,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與地價稅一致:現行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2)即要求設籍,此次房屋稅比照辦理,讓房地適用優惠的標準一致,簡化稅務認定。
落實居住事實:設籍可證明房屋確實為自住,避免投機者利用人頭戶規避稅負。
符合受益原則:地方政府稅收用於建設,自住者雖享優惠稅率,但仍需合理分擔公共成本。
稅率分級調整 鼓勵出租釋出空屋
囤房稅2.0將房屋稅率分為三類:
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需符合設籍、無出租等條件)。
2~3戶自住:稅率1.2%(每戶均需設籍)。
非自住(囤房):稅率2%~4.8%,但若出租且申報租金達標準,可降為1.5%~2.4%;若作為公益出租或社宅,最低1.2%。
財政部強調,新制並非一味加重稅負,而是透過差別稅率,促使多屋族將閒置房屋出租,增加租屋供給。房東誠實申報租金,房客還可享有綜所稅「租金支出扣除額」(最高18萬元),創造雙贏。
特殊案例解方:出租可降稅負
針對繼承祖厝、工作地購屋等可能面臨「設籍困難」的案例,財政部舉例說明:
若一家庭持有3戶(如自住房、工作房、繼承祖厝),可選擇在2戶設籍(適用1.2%),另1戶出租即適用較低的1.5%~2.4%稅率,避免被課徵最高4.8%的囤房稅。
財政部呼籲,新制目的是引導空屋有效利用,民眾可透過合理規劃(如設籍、出租)降低影響,同時促進租賃市場透明化。
長期需配套解決居住問題
房產業者認為,囤房稅2.0雖有助抑制炒作,但真正關鍵仍在增加供給,例如加速社會住宅興建、簡化都更程序。財政部則回應,稅制改革是整體居住政策的一環,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