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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2026/05/24 |  12 | 加入最愛

交屋前鐵捲門遭毀卻未告知?專家:恐涉隱瞞瑕疵 買方可依法求償

【M傳媒/綜合報導】

不動產交易糾紛再添一例。有民眾反映,購屋交屋前發現房屋鐵捲門遭賣方債主破壞,但賣方及房仲卻未主動告知,甚至疑似刻意隱瞞,引發是否可求償的法律爭議。對此,專家指出,若損壞發生於交屋前,且賣方知情未告知,極可能構成瑕疵擔保責任,甚至涉及不實告知問題。

交屋前損壞 原則由賣方負責

依照實務見解,不動產在完成交屋前,仍屬賣方保管責任範圍。若房屋設備(如鐵捲門)在交屋前遭到破壞,且影響使用功能或價值,即可能構成民法上的「物之瑕疵」。

專家表示,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依法主張:
包括要求修復、減少價金,若瑕疵情節重大,甚至可主張解除契約。

未告知恐加重責任 涉「引人錯誤」風險

更關鍵的是「是否告知」。若賣方明知房屋已有損壞,卻未揭露,甚至刻意隱瞞,法律責任將進一步加重。

實務上,這類情況可能被認定為:
涉及不完全給付,或在嚴重情形下,構成詐欺或重大過失。
一旦成立,買方不僅可擴大求償範圍,也可能取得解除契約的權利。

房仲若知情未揭露 亦可能連帶負責

除賣方外,房仲是否需負責亦備受關注。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業者對於交易標的應負查證及說明義務,不得有隱匿或誤導情形。

專家指出,若房仲對房屋受損情形知情,或依一般專業注意義務「應知而未查」,仍未向買方揭露,可能同樣需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面臨行政裁罰。

舉證成關鍵 建議即時蒐證保權益

不過,專家也提醒,此類案件能否成功求償,關鍵仍在於「證據力」。買方需證明損壞發生於交屋前,且賣方或房仲具有知情或可得而知的情形。

實務上建議,買方應第一時間蒐集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或相關對話紀錄,並可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處理,以確保後續法律主張空間。

高總價交易 資訊揭露成信任關鍵

房產交易金額高、決策成本大,資訊透明與否,往往直接影響市場信任。專家指出,無論是否涉及AI或其他行銷工具,回歸本質,仍是「屋況是否如實揭露」。

未來隨著消費者意識抬頭,類似爭議恐持續增加,業界如何在交易效率與資訊誠實間取得平衡,也將成為關鍵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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