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勝 | 繼承房產不算二屋 專家解析央行豁免條款
第七波限貸令主要限制貸款成數及取消部分寬限期,這項政策對於多屋族及投資客影響尤其顯著,政令目的在於友善首購,另一方面也是要遏制炒房行為。
然而,政令一開始出現不少繼承者也面臨限制,名下持有繼承來的房產後即限制後續需貸款購置的房子,有鑒於此,央行迅速再發布豁免條款,其中的實務執行細節,阿明邀請全國不動產板橋店經理王俊勝來為大家說明。
首先,王俊勝先帶大家了解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內容(限貸令):
■購置名下有房屋者,第一戶購屋貸款不可有寬限期。
■全國自然人購買第二戶房屋時,最高貸款成數上限5成。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以及第三戶(含)以上購屋貸款,最高貸款成數由4成降為3成。
■餘屋貸款最高成數由4成降為3成。
3大排除對象:
■繼承者:
自然人名下有房者,且房屋屬繼承所得者,將不計入借款人名下之房屋數與房貸。意即繼承來的都不算,故排除繼承來的房子及房貸後,重新以借款人的現狀來認定,比如:
▌名下無房無貸者,買房=> 如同首購有寬限期,可貸八成。
▌名下有房無貸者,買房=> 第一戶貸款,無寬限期,可貸八成。
▌名下有房有貸者,買房=> 第二戶貸款,無寬限期,上限貸五成。
■換屋族:
自然人因換屋需求而購買第2戶者,在與承貸的金融機構簽訂切結約定(一年內出售舊屋)後,得不受「本規定」貸款成數上限及不得有寬限期之限制。
▌現房無貸→新申辦第一戶購屋貸款,有換屋切結,可以有寬限期,最高貸款八成。
▌現房有貸→新申辦第二戶購屋貸款,有換屋切結,可以有寬限期,最高貸款八成,不限貸款5成。
■已簽約:
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且非高價住宅),意即即將交屋者,若符合新青安購屋貸款申辦資格(本人、配偶、子女名下均無房產),不受本規定限制,可享有寬限期與最高貸款八成。
王俊勝說道,央行第七波限貸令中,針對繼承者提出的豁免條款問答中顯示,繼承人若選擇繼承房產並繼續清償其房貸,且之前未曾購屋,未來若購買新屋,繼承房屋的貸款不會被計入「二屋」範疇,仍可依首購標準申請貸款,包括享有正常成數評估及寬限期。然而,若繼承或購置的房屋屬於高價住宅,則仍受到信用管制的限制。
https://www.cbc.gov.tw/tw/cp-4223-124873-79d4c-1.html
王俊勝表示,限貸政策的推行主要是因為今年上半年資金大量流入房地產市場。取消房貸寬限期後,借款人無法僅繳息不繳本金,初期還款壓力隨之增加,對投資、置產及換屋族群的購屋意願產生顯著影響。他提醒,名下已有一房貸款的換屋族,可透過與銀行簽署切結書申請不受限貸令之貸款,但務必事先確認自己的財務能力及房屋鑑價貸款成數。此外,為避免因排撥延遲導致交屋違約,簽約當下若對貸款仍有所疑慮,建議應加入特約保全條款,以降低自身違約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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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93/84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