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自己寫就有效?漏了日期、簽名恐出問題!情情帶你看懂5種立遺囑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
遺囑自己寫就有效?漏了日期、簽名恐出問題!情情帶你看懂5種立遺囑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 主辦代書
想把房子留給照顧自己的孩子,或希望家人日後少為遺產爭執,生前立好遺囑是重要安排。不過,遺囑有法律規定的形式,財產分配也涉及繼承人的權利。內容寫得清楚、方式符合法律規定,才能讓遺囑發揮作用。
1|立遺囑有5種方式,自書全文最容易漏細節
《民法》規定,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共有5種法定遺囑方式,各有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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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方式 |
主要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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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 |
本人親手寫下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增刪塗改還須依規定註明、另行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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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 |
指定至少2名合格見證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由公證人筆記、宣讀及講解,經認可後依規定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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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遺囑 |
在遺囑及封縫處簽名,連同至少2名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完成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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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 |
指定至少3名合格見證人,本人口述,由其中1人筆記、宣讀及講解,認可後依規定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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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授遺囑 |
限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無法採用其他方式時使用,須有至少2名見證人並完成法定筆記或錄音程序。 |
資料來源:《民法》第1189至1195條。
情情提醒,自書遺囑要親手寫「全文」,單純列印後簽名,無法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求。口授遺囑也有時效限制:日後已能採其他方式立遺囑,經過3個月,原口授遺囑就會失效。
2|應繼分是法定比例,特留分是最低保障
「應繼分」是依法律決定的繼承比例;「特留分」則是在有遺囑安排時,法律保留給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
例如,留下配偶與2名子女,三人的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特留分則各為遺產的六分之一。遺囑若將財產集中留給其中一人,其他繼承人仍可能主張特留分權利。實際計算還須納入遺產與債務等因素。
修法還有一項重要時間差。《民法》第1223條已於2026年8月17日修正公布,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規定公布6個月後才施行。因此,截至2026年9月21日,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仍適用;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仍保有法定繼承順位與應繼分,差別在於特留分保障將被刪除。
3|見證人也有限制,家人不一定能幫忙簽
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遺囑涉及見證人,法律對人選設有限制。繼承人、受遺贈人,以及他們的配偶、直系血親,都不能擔任遺囑見證人;未成年人等也在禁止之列。安排見證人前,應先確認身分符合規定。
情情觀點|遺囑寫清楚,還要讓法律程序跟得上
預立遺囑,能把自己想照顧的人和財產分配方式說清楚。情情提醒,先盤點房地、存款與債務,再確認繼承人、特留分及遺囑形式;財產關係複雜時,可請地政士或律師協助整理房地資料與分配安排,並依需要洽公證人辦理。把內容與程序一次處理妥當,才能減少家人日後為遺產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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