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出擊!市地重劃配回國有地「主動評估」作社宅、長照儲備
財政部出擊!市地重劃配回國有地「主動評估」作社宅、長照儲備
M傳媒/綜合報導
為提高社福政策量能,財政部國產署宣布新措施!自今(2026)年5月起,凡是國產署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在參與市地重劃後配回者,只要符合面積與使用分區兩大條件,將主動評估作為社會住宅或長照機構的儲備用地,不再被動等待需求單位申請。
兩大條件:面積0.1公頃以上、分區須符合
財政部說明,這項新制鎖定的土地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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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門檻:同一街廓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單筆或毗鄰合計面積達0.1公頃(約302.5坪)以上,且周邊有其他土地可併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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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分區:屬於住宅區、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機關用地,工業區等不符社宅用途的分區則排除在外。
官員解釋,社宅與長照機構需要一定的開發規模,因此設定0.1公頃以上的門檻,且周邊須有其他國有公用土地、地方所有土地或公辦市地重劃抵費地,可合併開發,以達經濟規模。
主動出擊!國產署將洽詢中央與地方
過去國產署提供社宅用地,多是被動等待內政部住都中心或地方政府提出需求後再撥用。新制最大不同在於國產署將「主動出擊」——各分署及辦事處一旦盤點出符合條件的配回土地,就會主動洽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都中心或地方政府,評估作為社福設施儲備用地的可行性。
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可行,國產署即配合提供使用,讓土地資源不再閒置,有效達成「地利共享」目標。
新泰塭仔圳已有前例:8成配回地留作社宅
這項措施並非憑空而來。國產署先前與新北市政府合作,在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2區,將國有非公用土地集中配回,其中高達8成配回土地保留作為社宅使用。未來類似模式將擴大適用於全國其他市地重劃案。
國產署:已提供近百公頃國有地,可建4.2萬戶社宅
財政部表示,社宅與長照是國家重要政策,國產署長期配合推動。統計顯示,先前已透過撥用、捐贈、出租、出售等方式,提供近百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興建,換算可興建超過4.2萬戶。此外,國產署也另行保留約120.5公頃國有土地,供社宅規劃與興建使用。
強化橫向聯繫 提升國家資產效能
國產署強調,未來除了持續提供土地,將進一步強化與中央及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橫向聯繫,主動盤點、主動評估、主動洽詢,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能,增進社會福祉。
官員表示,過去社福設施常面臨「找地困難」的瓶頸,這項新制希望從源頭解決問題,讓市地重劃配回的國有地發揮最大公益價值,不再只是「配回來放著」,而是真正用於照顧弱勢、青年與長者的居住及照護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