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分割要繳土增稅嗎?稅務局揭「價值差額」是關鍵
共有土地分割要繳土增稅嗎?稅務局揭「價值差額」是關鍵

M傳媒綜合報導
多人共同持有一塊土地,想辦理分割、各自取得產權時,到底要不要申報土地增值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關鍵在於每位共有人分割前後取得的土地價值差額。
免申報門檻:差額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
如果分割後,每位共有人取得的土地價值,與分割前持有部分的價值差額,都在「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單價」以下,就可以免申報移轉現值,直接到地政機關辦理分割。
至於「每平方公尺單價」怎麼算?以參與分割的土地中,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單價最低的一筆為準。
案例試算:差額3,600元超過1,200元門檻
新竹縣稅務局舉例說明:
王先生與陳先生共同持有數筆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後:
- 王先生分得的土地價值比原本少了3,600元
- 陳先生則多了3,600元
參與分割的土地中,最低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00元。
由於雙方分割前後的價值差額3,600元,已經超過1,200元的門檻,因此必須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
誰來繳稅?看「有沒有金錢補償」
在確認需要申報後,稅務局指出,由誰繳納土地增值稅,取決於共有人之間是否有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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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
性質 |
納稅義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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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拿出3,600元補償王先生 |
有償移轉 |
土地價值減少的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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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沒有支付任何補償 |
無償移轉 |
土地價值增加的陳先生 |
特別注意:如果分割後各共有人取得的土地價值不等,且彼此間沒有補償約定,除了土地增值稅外,還可能涉及贈與稅問題——取得土地價值增多者為受贈人,價值減少者為贈與人。
總結
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民眾辦理共有土地分割前,應先確認兩件事:
- 分割前後各共有人取得的土地價值差額是多少? → 決定要不要申報
- 分得較多的人是否會拿錢補償分得較少的人? → 決定由誰繳稅
不同情形將影響是否應申報土地增值稅及納稅義務人的認定,為確保雙方權益,可於辦理分割前先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