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轉貸一般房貸後,就能合法出租?關鍵是這個
新青安轉貸一般房貸後,就能合法出租?關鍵是這個
有網友發問,自己申辦的新青安貸款即將在今年7月底結束加碼優惠,若把房貸轉到其他銀行,改辦一般房貸,是否就能擺脫新青安自住限制,合法將房屋出租?
答案原則上是可以,但必須完成真正的轉貸程序。
第一,屋主必須由其他銀行承作一般房貸,並以新貸款全額清償原本的新青安貸款。財政部國庫署曾說明,青安貸款沒有政策性的轉貸限制,借款人可以提前清償。當原新青安貸款已全數清償,原貸款契約及自住切結原則上也不再拘束清償後的房屋使用。
第二,新承貸銀行的房貸契約必須允許出租。屋主申請轉貸時,應如實告知房屋未來可能作為出租使用,不能以自住用途取得較優惠的貸款條件,完成撥款後又立刻出租,否則仍可能違反新銀行的授信約定。
正確說法是:轉成一般房貸並全額清償原新青安後,原則上就不再受到新青安自住規範限制,房屋可以依新銀行契約及相關租賃法規出租。
不過,7月底結束的是新青安加碼優惠期間,不代表原本的新青安貸款會自動消失。只要原貸款還沒有清償,房屋仍須符合自住政策目的,不能因利率提高或補貼到期,就自行認定可以出租。
若屋主在轉貸完成前就已經把房子租出去,事後再轉貸,也不能消除先前違反新青安自住規定的責任。財政部已持續查核貸後出租案件,查獲後可能停止補貼、追回違規期間的利息補貼,並由銀行依契約重新核定貸款條件。
最安全的程序是:
先取得新銀行一般房貸核准,完成撥款及清償原新青安,取得原銀行清償證明,確認新貸款契約可供出租後,再與房客簽訂租約。
一句話說明:沒有新青安貸款,原則上就沒有新青安的自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