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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沒繳清也能辦繼承!「部分繳納」先辦公同共有,不怕被罰錢

遺產稅沒繳清也能辦繼承!「部分繳納」先辦公同共有,不怕被罰錢

2026/08/27 |  12 | 加入最愛

遺產稅沒繳清也能辦繼承!「部分繳納」先辦公同共有,不怕被罰錢

【M傳媒/綜合報導】

很多人以為,遺產稅沒繳清就不能辦繼承,結果拖過法定期限,被地政機關罰錢。其實,只要先繳「自己該分的那一份」,就能先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為什麼要急著辦繼承?

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應在6個月內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逾期未辦,地政機關會公告列管,逾期超過1年仍未辦理,地政機關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加上繼承人內部若無法即時達成協議,不動產可能長期卡住。因此先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是避免被罰錢或標售的第一步。

二、法源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之1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之1規定,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後,為辦理不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白話說就是:只要你先繳自己該分的那一份稅,就可以先辦繼承登記

三、辦理步驟

步驟1:確認法定應繼分

先確認自己在遺產中的法定應繼分比例,繼承人為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時,應繼分通常是平均分配。

步驟2:繳納部分遺產稅

按自己的應繼分比例計算應繳稅額,並完成繳納。

步驟3:申請核發證明書

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

步驟4:辦理繼承登記

持證明書向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四、案例試算

項目 案例A(4位繼承人) 案例B(6位繼承人)
遺產稅應納稅額 100萬元 600萬元
繼承人 配偶+3名子女共4人 6名子女
法定應繼分 1/4 1/6
應繳納金額 25萬元 100萬元
取得證明 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 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
可辦登記 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五、三大注意事項

① 只能辦「公同共有」,不能分割、不能賣

證明書只適用於「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在全部稅款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也不能買賣、贈與、抵押或設定任何負擔

② 稅款未繳清,全體繼承人仍負連帶責任

遺產稅是全體繼承人的連帶債務。即使部分繼承人已繳納自己的那一份,其他繼承人若逾期未繳,國稅局仍可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③ 不是「免稅」,只是「先辦登記後繳稅」

這項措施僅是讓繼承人先完成登記,避免因逾期而受罰或被標售,並不代表遺產稅已經結清。

六、常見問題

Q:其他繼承人不配合,我可以自己先辦嗎?

可以。單獨或數位繼承人即可申請,不需全體繼承人會同。只要依自己的法定應繼分繳納稅款,即可申請證明書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辦理後,其他繼承人仍為公同共有人。

Q:辦完公同共有登記後,下一步怎麼做?

辦完公同共有登記後,繼承人間應盡快協商遺產分割方案。待遺產稅款全部繳清,即可辦理「分割登記」或「分別共有登記」,將不動產依協議或法院判決分配給各繼承人。

Q: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會被罰多少?

地政機關會先公告列管,若超過一年仍未辦理,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建議在法定期限內至少先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或標售。

編輯註: 本文依據經濟日報報導、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公開資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之1及相關媒體報導彙整而成。個案稅務問題請諮詢各地國稅局或專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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