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供鄰里通行免徵地價稅?稅務局提醒:法定空地不適用
自家土地供鄰里通行免徵地價稅?稅務局提醒:法定空地不適用
M傳媒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自家門口或住家旁的土地長期無償提供鄰里通行,能不能省下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只要是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查證屬實,在使用期間內確實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但稅務局也特別提醒,如果那塊土地是《建築法》規定的「法定空地」,就算現況是道路,還是得乖乖繳稅,沒有免徵的優惠。
高虹安:路平專案同步推動,提醒市民維護自身權益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團隊積極落實「宜居永續」的施政願景,持續推動路平專案,提升道路平整度與用路安全,同時也透過人行空間的優化,打造安全順暢的通行環境。她提醒市民朋友,在提升城市基礎建設的同時,也別忘了主動維護自身權益,如果名下有土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且非屬法定空地,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免徵地價稅。
什麼是法定空地?為什麼不能免稅?
稅務局長蘇蔚芳解釋,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內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但如果這塊土地是建築基地的一部分,也就是《建築法》規定的「法定空地」,狀況就不一樣了。
蘇蔚芳指出,法定空地雖然可能現況是道路或空地,但它在建築法規上具有保留價值,可以計入建蔽率,也有助於維持建築物的日照、通風與防火安全等功能。因此,就算實際上已經無償提供公眾通行,依法仍然必須課徵地價稅,沒有免徵的空間。
什麼情況可以解套?稅務局舉例說明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定空地也不是永遠被課稅綁死。如果後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或是依法完成法定空地分割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證明,那塊土地就不再屬於法定空地的性質。只要實際上是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免徵地價稅。
稅務局舉了一個實際案例。市民陳先生住家旁有一塊約30坪的土地,長期無償提供鄰里通行使用,他原以為這樣就可以免稅,沒想到一查才發現,那塊地是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依法還是要繳地價稅。後來,這塊地被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擺脫了法定空地的身分限制,陳先生才終於順利申請到地價稅免徵。
申請期限要注意,錯過多等一年
稅務局提醒,土地如果符合巷道用地等減免稅地或各項特別稅率的規定,務必在地價稅開徵前40天,也就是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只要在期限內核准,當年度的地價稅就可以適用免徵;如果逾期才申請,就只能從申請的隔年開始適用,等於要多繳一年的稅。
稅務局也強調,如果已經申請核准免稅,且土地的用途沒有改變,未來就不需要再重複申請。M編建議,名下有土地長期供公眾通行的民眾,不妨趁現在確認一下土地是否屬於法定空地,說不定能省下一筆地價稅開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