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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的,未來前夫却赖着不走!想賣房還得便宜多少才有人要?

房子是我的,未來前夫却赖着不走!想賣房還得便宜多少才有人要?

2025/04/02 |  284 | 加入最愛

房子是我的,未來前夫却赖着不走!想賣房還得便宜多少才有人要?

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發問,當初買這間透天厝,頭期款300萬全是我出的,房子也是登記我的名字,本來是想投資用的,結果被前夫和我爸聯手情勒,說什麼「要有個起家厝」,現在好了,婚沒離成,他還死賴着不走!

更煩的是,這房子是婚後買的,法律上算是共有財產,就算賣掉,錢還是要分他一半!他現在每個月固定匯房貸到我戶頭,說這算是「租金」,擺明就是要繼續住。但我真的受夠了,只想快點拿回我的錢,去投資別的標的……

 

現在問題來了:

這房子能賣嗎?

可以賣,但因為是婚後財產,賣掉後的錢原則上要平分(除非能證明頭期款全是你的,且貸款也是你付的,可能可以爭取多分)。

 

裡面有個趕不走的「未來前夫」,會有人買嗎?

這種有「佔用人」的房子,市場上通常很難賣,除非價格夠便宜,買家才願意接手處理後續法律問題。

 

旁邊實價登錄3000萬,我要便宜多少才賣得掉?

這種「有糾紛」的房子,通常要打7~8折,也就是2100~2400萬左右,才比較有機會吸引投資客或願意處理的法律買家。

 

如果我真的想賣,該怎麼做?

先諮詢律師:確認離婚財產分配怎麼算,避免賣房後錢被他分走。

找專賣「問題物件」的房仲:有些投資客專門收這種有佔用、有糾紛的房子,他們有經驗處理後續。

價格要夠殺:如果市價3000萬,你開2500萬可能還沒人要,但若開2000~2200萬,就會有人來談。

考慮「賣保留份」:如果不想分他錢,可以試着協商「賣掉後給他一部分現金,換他簽字放棄產權」。

 

最壞打算:如果他堅持不搬也不賣?

如果他就是死賴着不走,你可以:

走法律途徑訴請分割財產,強制拍賣房子。

主張「特別貢獻」(例如頭期款全是你出的),爭取多分一點賣房款。

 

這種房子不是不能賣,是要「用對方法賣」!

與其被他拖到天荒地老,不如狠下心降價求售,至少拿回一部分資金,再去投資其他標的。「與其跟爛人糾纏,不如快刀斬亂麻!」 有時候,少拿一點錢,換自由和新的開始,絕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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