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出租廣告招牌要繳稅嗎?中市稅務局解答:免房屋稅但須申報租賃所得
頂樓出租廣告招牌要繳稅嗎?中市稅務局解答:免房屋稅但須申報租賃所得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房屋頂樓架設廣告招牌出租是否需課徵房屋稅?稅務局明確回應,此類情況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但若有租金收入,仍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
關鍵重點一次看
免徵房屋稅
頂樓架設廣告招牌未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僅屬「附掛行為」,因此不課徵房屋稅。
無需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稅籍。
租賃所得須申報
若出租廣告招牌位置收取租金,屬個人租賃所得,應向國稅局申報,避免漏稅遭查處。
建築法規需符合
架設廣告招牌前,應先向臺中市都市發展局等營建主管機關申請,確認是否符合《建築法》及相關廣告物管理規定,以免受罰。
民眾如何進一步諮詢?
如有疑問,可透過以下方式洽詢:
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智慧客服中心:04-22585000 按「1」
線上查詢: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
結論:合法使用頂樓空間,稅務、法規雙重把關
頂樓出租廣告招牌雖免房屋稅,但仍需留意租賃所得稅及建築法規,建議民眾事前確認相關規定,確保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