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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租給老人」合法?日本德國已立法禁止,台灣還在裝睡!

房東「不租給老人」合法?日本德國已立法禁止,台灣還在裝睡!

2026/04/12 |  9 | 加入最愛

房東「不租給老人」合法?日本德國已立法禁止,台灣還在裝睡!

M傳媒 房產中心/M編

 

在台灣,房東一句「不租給老人」,往往就足以讓一位高齡租客被拒於門外。不少實務案例顯示,部分仲介或房東對高齡租客設有條件,例如需子女陪同簽約、提供擔保,甚至直接婉拒。對部分長輩而言,並非沒有經濟能力,而是在市場上難以找到願意出租的物件。

 

這樣的現象,也讓「租屋年齡歧視」逐漸成為被討論的議題。

 

日本:以制度引導取代單純禁止

日本2017年修正《住宅安全網法》,將高齡者、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列為「住宅確保要配慮者」,並推動「登錄住宅制度」。

在該制度下,加入登錄的房東,原則上不得以這些身分作為拒絕入住的理由,同時政府提供修繕補助、稅務優惠與租金保證等配套,降低房東疑慮。

此外,日本也設立「居住支援協議會」,由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助媒合與後續管理。

 

M編觀察:日本的重點,不在全面禁止,而是透過補助與保證機制,讓房東「願意租」。

 

德國:以法律規範界線,提供救濟機制

德國則透過《一般平等待遇法》(AGG),明確禁止在特定情況下基於年齡、種族、性別等因素的不當差別待遇。

在租賃市場中,若出現明顯歧視情形,租客可依法主張權利,包括請求損害賠償。實務上,也曾出現因歧視性招租內容而遭判賠的案例。

不過,法律同時也保留一定的契約自由空間,並非完全禁止所有篩選行為,而是對「不當差別待遇」設下界線。

 

M編觀察:德國不是不能選房客,而是「不能用不合理理由排除」。

 

台灣現況:制度仍以市場機制為主

回到台灣,目前相關法規(如《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對於「年齡歧視」並無明確且全面的禁止規範。

雖然《住宅法》將65歲以上長者列為社會住宅優先對象,但這類保障主要限於社會住宅體系,對一般民間租屋市場影響有限。

在現行制度下,房東多半仍可依契約自由選擇承租對象,實務上也較難對「篩選條件」進行認定與處理。

 

關鍵差異:不是只有「禁不禁止」,而是有沒有配套

 

綜合來看,日本與德國的差異,不只是法律文字,而是整體制度設計:

日本:透過補助與保證機制,降低房東風險

德國:透過法律規範,建立歧視認定與救濟管道

台灣:仍以市場機制為主,制度介入相對有限

 

也因此,在高齡化趨勢下,租屋市場如何面對「高齡租客」議題,逐漸成為政策討論焦點。

 

學者建議,台灣未來可從幾個方向思考:

建立更明確的差別待遇認定標準

引入租金保證或風險分擔機制

強化媒合與管理平台

擴大社會住宅與友善租屋供給

 

不過,也有聲音認為,在配套不足的情況下,若直接限制房東篩選權,可能反而讓市場更保守。

 

討論焦點:該先立法,還是先補配套?

支持制度介入者認為:若沒有明確規範,市場很難自行改善

而較保守的看法則指出:若風險沒有被分攤,單靠限制,可能增加房東疑慮

 

M編總結

租屋年齡歧視,不只是「要不要禁止」的問題,而是「風險誰承擔、制度怎麼設計」的問題。在高齡化社會下,台灣是否需要更明確的規範與配套,或許已經不只是選項,而是遲早要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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