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阿,疫情是要逼死誰
最近疫情的影響個人貸款可享有6個月利息減碼,但是一直放無薪價,房貸快要繳不出來了怎麼辦?
除了跟銀行談寬限期還可以房屋轉貸嘛?
如果想要轉貸的話銀行會同意嗎?那如果申請的話要攜帶那些文件?
又要注意那些細節?又有可能會增加那些成本?
正解:
什麼是「轉貸」?
就是把房貸從舊銀行轉到利率低的新銀行。
可以考慮轉貸的情況有,降低房貸利率、爭取寬限期暫時不還本金、有增貸的需求、延長貸款年限。
但是,同時要考慮衍生費用是不是划算,包含了原銀行違約金(房貸金額×0.5%-1%),銀行手續費(5000-10000不等)、代書費(2500-6000不等)和地政規費(貸款金額×0.12%)等...
轉貸時要攜帶,雙證件、財力證明(轉薪存摺6個月明細及封面)、勞保異動明細、土地及建物權狀、戶籍謄本、房貸近一年繳款明細 (銀行繳款收據或銀行對帳單)。
接下來就可以跟新銀行簽訂契約,
設定抵押權,清償(新銀行會把舊銀行貸款清掉,記得跟舊銀行索取「清償證明」)最後就塗銷並設定新的抵押權(拿到清償證明後,就可以去地政事務所塗銷舊貸款,[記得帶,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身分證、
土地及建物權狀正本、私章])好了就會領到新的土地及建物謄本,新謄本上面也會有新銀行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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