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最近已經有秋天的氣息了,但住在頂樓的我,白天室內溫度還是逼近30度,有時候還得靠冷氣來降溫比較舒服,最近冷氣頻頻出問題
告知房東後,房東請師傅來看,師傅表示買新的比修理還要划算,於是房東說我每月補貼300元,他就直接換台全新的變頻冷氣。
聽起來好像還滿划算的,畢竟新的冷氣一定比舊的安全而且更省電費,不過,當我向朋友討論這件事的時候,朋友們卻說:
冷氣又不是你用壞的,哪有要房客多出房租的道理?
原來是滿高興可以換新冷氣的,卻因為朋友這樣一說開始猶疑了
所以房東提出的這項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呢?
阿明知道,雖然租賃專法上路後,簽約內容可以規定得非常詳細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但卻不是每位房東都會這麼做,如果像這個案例一樣,在租賃合約上是沒有特別寫明的話
你認為屋主提出的要求合理嗎?
解答
很多租屋族在簽訂租屋合約時,常常是被動接受屋主提出的合約,並不會特別去注意到哪些部分沒有條列清楚,等遇到問題才會知道自己的粗心大意@@
關於屋主要求房客每月多繳300元才能換冷氣,這一點非常不合理。畢竟冷氣算是屋主的生財工具,也是房客退租時帶不走的東西,不應該如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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