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婚前買房派?還是婚後共同買房派?
婚前婚後買房大不同
婚前買房,若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即為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就算只登記一人名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買房本就不是件簡單的事,再加上兩人共同擁有,很多事情都要謹慎為妙,無論是信用、產權或是金錢上的問題..都很有可能因此從甜蜜的夫妻變成相互怨恨的怨偶XD
想知道夫妻買房眉角有哪些?
正解:
1.錢的問題:
無論由誰擔任主要房貸借款人,房子的頭期款都要雙方共同負擔,並留下繳款紀錄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夫妻買房前都該好好計算日後每月還款金額,還款金額盡量不要超過雙方月收入的5成,避免孩子一出生須用錢,瞬間變成房奴。
2.配偶的問題:
在購屋自備款不足的情況下,銀行會要求另一半擔任房貸連帶保證人,才能辦理8成房貸。
提醒!最好由沒有任何貸款的另一半擔任房貸主要借款人,最高都可以拿到8成的房貸額度喔。
3.產權的問題:
婚後才買房,產權登記人跟貸款人可以不同人,若另一半是軍公教,可用另一半的名義辦理優惠貸款作為貸款人,再將房子登記在另一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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