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賣碩阿明)
不論是土地還是房屋,都有許多文件讓大家霧煞煞,不過若想進行不動產買賣,一定要在事前了解物件的產權,這時候了解土地、建物謄本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囉,為什麼呢?因為,權狀通常只會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所有權部跟權利面積相關資訊,而詳細的產權與設定資訊,就一定要看房屋、土地登記謄本囉。以下我們分成五大部分來跟大家分享
一、謄本是什麼?
謄本是地政機關核發的文件,記載了土地和建物的登記事項,用來確認不動產的所有權和相關資訊,在法律上有重要地位。
二、謄本vs.權狀有何不同?
如果用比喻的來說,可以這樣想比較快理解
1.權狀:像是不動產的身分證。
權狀是靜態的文件,記載各項重要標示,但是內容相對謄本來說比較簡易,通常由屋主收存,內容不會改變,在辦理不動產業務(例如:過戶、抵押權設定等)會用到,如果遺失要申請補發。
2.謄本:像是不動產的履歷。
謄本是動態型的文件,由地政機關進行記錄,內容會即時更新,更全面也更詳細,呈現當下不動產的最新狀態。在法律上,謄本屬於主要文件,因為民法規定所有不動產物權變動必須經過登記,這個登記就是在謄本裡面~
三、謄本的種類:
主要分為三類,根據身分和需求,可以選擇不同類型的謄本
1.第一類謄本:
最詳細的類型,包含完整的登記人資訊,可供登記人、代理人或其他合法申請者查詢。
資訊包括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和出生日期,但會隱藏其他共有人、其他權利人的出生日期、部分名字、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和債務額比例以及根據法律需要隱藏的資料。
2.第二類謄本:
對所有人開放,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這類謄本。但出於個資保護的考慮,部分資訊會被隱藏,如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和債務額比例等。只有受限登記和非自然人的姓名和統一編號會完整顯示。
3.第三類謄本:
隱藏登記名義人的統一編號和出生日期,只有登記名義人或對不動產有法律上的通知或權利義務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這類謄本。
四、謄本要怎麼看?
謄本的內容分為三個主要部分:標示部、所有權部和他項權利部。
標示部
記載不動產的基本資料,如登記日期、登記原因、面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公告土地現值(官方估的價值)、地上建物建號以及其他登記事項等。
※其他登記事項中的文字如果標示「公告徵收,禁止移轉」表示無法過戶。
所有權部
不動產的所有權狀態,包括所有權人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等,以及所有權範圍、權狀字號、當期地價和其他相關細節。
※登記原因可以得知屋主購屋的原因。
※其他登記事項中的內容如「查封」、「假扣押」等表示這房子無法過戶。
※當期申報地價是為了地價稅而重新評估的價值。
他項權利部:
包含不動產的其他權利狀態,例如:抵押或地上權。
※權利人、設定義務人、擔保債權總金額、債務人等資訊可以幫助判斷房屋負擔和是否適合買賣。
五、謄本申請方式
現在有許多管道可以來申請謄本,便於大家可以不用特地請假或跑一趟地政事務所。
1.臨櫃: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到當地政事務所或地政小而能工作站申請。
2.網路: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使用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或相關網路平台申請(目前不提供第三類謄本申請)。
3.郵寄:填寫謄本申請書,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寄送給地政事務所,需附足回郵掛號信封和規費(目前不受理第一類和第三類謄本申請)。
4.便利商店: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在指定超商(如7-11、全家、萊爾富、OK)申請,僅提供第二類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的申請。
5.地籍謄本櫃員機:在指定地政局設置的自動化設備中(例如板橋所和新莊所有設置),申請第一、二類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和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6.委託:可以委託地政士或代書辦理,但是通常會收代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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