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剛下訂預售屋,登記為夫妻共同持有,貸款怎麼辦會比較好。
想請問前輩們,這樣貸款的成數會因爲2人共同持有而降低嗎?畢竟產權是一人一半,或是由收入較高的去貸款會比較高,還是不一定,看銀行決定?
說明:
不論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只要雙方都有出資,就應該保留所有付款單據,像是房屋頭期款、各期貸款,甚至包括購買家具、裝修等,假設未來感情生變,才有權利拿回已繳的款項。
若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應在買賣契約註明兩人出資比例,同時也要求代書在建物和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有比例。
至於貸款問題,多數銀行都不接受房貸「共同貸款制」,銀行只會接受一人出面借款當義務人,有時銀行會要求另一方當連帶保證人,建議借款人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可享有較好的貸款條件,而另一方當連帶保證人,則是考量到未來還款以及分合不定等現實面,若借款人未來無力償還,連帶保證人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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