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歪國朋友來台灣找小明玩,他們(歪著脖子)看台灣的房子說非常不習慣。
歪國朋友:威什麼尼門的房子都喜歡加蓋鐵皮,加蓋的部份妹有違規馬?
簡述:
依照內政部定義,所謂違建是指「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簡單來說就是違反建築法的建築物。
依內政部函釋
一、 違章建築的定義
1.違反建築法規, 或額外加蓋的建築超出土地容許興建的建蔽率、容積率與高度上限。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容許的使用用途或法令(例如農舍豪宅、農地蓋工廠)
3.在不得興建建築物的土地上蓋房子(例如保護區)。
4.建物規格符合建築法規,但因為程序疏失未領建照就動工。
二、 常見的違章建築
1.頂樓加蓋。
2.陽台外推。
3.夾層屋。
4.騎樓外推。
5.法定空地加蓋。
三、 其他
在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產生的違建,除非有符合政府公告免查報或可以拍照列管的項目,否則原則上就是查報後拆除,沒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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