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之下,買房就選了在B1的無障礙車位。
但後續問題來了,假設家人百歲之後,我們就不再持有手冊,還使用停車位嗎?
無障礙車位在房市轉售會加分還是扣分呢?會不會限定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才能承接呢?
網友很煩惱,認為要讓家人生活更方便,買下無障礙車位是最好,但買了又怕使用或買賣不符合規範而被檢舉,偏偏現實問題都需要考量,不好意思跟家人討論,只好上來跟阿明討教拉~
列點說明
1.無障礙車位相關法規
2.無障礙設施規範
詳細解答
阿明簡要回答,無障礙車位買賣不受身分限制,但「使用時必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依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所以停放車輛時,記得擺放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在前擋風玻璃,以免引起爭議、遭有心人士檢舉。
另外補充一點,不知道有沒有人好奇,如果自己沒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話,那跟別人借來使用可以嗎?答案是不行唷,管理辦法在第13條中有規定:「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違反並查証屬實的話,不但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會被原發證機關註銷,三年內也不得再行申請核發。所以別想耍小聰明,尤其當專用停車識別證的申請原因已經不復存在時,應主動向發證機關註銷、繳還(參考第11條規定),不占用不屬於自己的資源,才是守法好公民的榜樣。
為了建立更公平、友善的公共空間,內政部營建署明確規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其中第八章提到停車空間,對於引導標誌、停車格線、地面材質、坡度、空間、出入口等都有詳細說明。
基本通則是「無障礙停車位應設置於最靠近建築物讀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降機之便捷處」,相信不只對特殊族群有利,對一般的使用者來說也更便利。
說了這麼多,大家一定會想,如果花了大錢買了一個停起來怪怪的車位,那不是會心很累嗎~
接下來這段你要注意聽,關於罰則的部分,如果今天是在公共空間你沒有身心障礙相關文件而停在殘障車位,毫無懸念你是違規停車,但如果你是停在你購買的約定專用殘障車位...
目前 似乎 並沒有 明確法源可以裁罰~
阿明最後補充一個觀點
「殘障車位可以自由買賣,只是有一個標註,你自己停在你家的殘障車位沒有問題(這個空間不是公共空間,是你約定專用的),除非法令有規範,『約定專用』殘障車位只能殘障人士購買,否則都只會在這二個字繞迴圈」。
追根究柢希望相關權責單位,如果您看到了阿明這段視頻有感也是民眾殷切期盼公部門處理的房事問題,是不是可能在殘障車位交易與使用上訂出明確規範,讓民眾對於殘障車位的交易與使用能有所依歸呢~
接下來這段安慰題,敬請買方視情況享用...
方便又好停的殘障車位會不會在轉售時成為可能加分的要素呢?
如果你已經買了無障礙車位的話,想賣出時可以請仲介強調優點,特別註明此物件包含友善停車空間,無障礙車位的格子通常比一般車位大,所以看起來會覺得很好停、很方便,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優先購買。不要自己嚇自己,以為買到了差勁條件的房子,有時候自己沒有這方面的需求並不代表這個需求在市場上存在的理由已經消失。
但這會不會是在轉售時成為加分的要素呢?
其實還是看買方需求,如果買方家族沒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的話,未來使用上也會有麻煩,或者更正確來說,應該要把無障礙車位讓給真正有需要的買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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