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收到郵差送來一封稅捐機關寄來的公文,他心中不禁緊張起來,猜想是不是又要繳稅了?或者是被補稅了?但因為他因失業繳不出房貸,土地被法院拍賣了,稅務局竟然還通知他要繳土地增值稅!他緊張到不行,連忙趕到稅務局詢問。
提醒大家別驚慌,寄來的公文仔細看清楚!
其實這是個誤會,這封稅捐機關寄來的公文是通知他符合條件的話,可以申請最低稅率的土地增值稅!
一般民眾其實對於房子被法拍,是不是也可以享有土地自用增值稅優惠完全沒概念,其實,像這樣被法院拍賣的土地,法院通常會先以一般用地稅率(20%至40%)代為扣繳土地增值稅,但其實,地方稅務局通常會主動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只要土地所有權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包含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等條件,就可以持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只要土地被法院拍賣的民眾,通過相關優惠條件審查後,可以省下至少一倍以上的土地增值稅喔!但這邊要特別注意,如果有收到稅捐機關通知的輔導函文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30日內提出申請,以免逾期喪失了權益。
所以,當收到稅捐公文的時候,別驚慌,仔細看看內容,有可能是為了讓大家少煩惱、省稅款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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