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賣厝阿明、M傳媒)
「我只是在自己的土地除草、種點東西,這樣也不行?」這是很多山坡地地主被開罰後的第一個反應。
但現實是殘酷的:桃園市去年裁罰82件,苗栗縣更高達150件,每件罰6萬到30萬元不等。有人只是整理自家土地種生薑,挨罰30萬;有人為了廟會整地停車,罰26萬還被移送法辦。到底哪裡是地雷?以下拆解給你看。
科技執法定期蒐證 監控無死角
很多人以為山坡地偏僻、沒人管,動點手腳不會被發現。錯了!
現在各縣市政府都在用「科技執法」,能透過衛星空拍影像定期監測,地貌一有改變馬上抓。有了無人機低空航拍蒐證,違規熱區加強巡查,加上民眾檢舉、公所查報,三層監控無死角。桃園市龜山區公所直接明講:「衛星變異點從113年起每週通報一次,不要心存僥倖。」台中市水利局也強調:「全年無休、春節照常輪值,就是要抓違規。」
水保法認定的關鍵在「開發利用行為」
苗栗縣水利處指出:「水保法的判斷基準是『是否有開發利用行為』」。
什麼叫開發利用?簡單講就是,你有做到以下幾件事
.開挖整地
.變更地形
.動用挖土機等機具
水保技師林文雄觀察,很多地主以為「只是人工除草、挖洞種菜,沒動到地形」,但衛星拍到變異點,加上機具進場的畫面,就是違法。
怎麼做才合法?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的規定很清楚:
免申請的情況:非山坡地範圍,單純整地且沒土石移入,可以免申請。但整地後不能妨礙農作。
要申請的情況:山坡地範圍整地,就算只是農用,也要擬具「農業經營說明書」,併同水保計畫送審。申請人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檢附地籍資料、整地計畫、施工方式、土方來源證明等。
門檻規定:根據桃園市龜山區公所資料,挖填土石方總和未滿2000立方公尺,可以用「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完整計畫。但還是要申請,不是不用申請。
哪些行為最容易被罰?
以下舉三個真實案例讓大家更有概念一些
案例一:種薑農友,罰30萬
苗栗大湖、獅潭一帶,有農友在自有土地清除雜草、竹子準備種生薑,面積近0.8公頃。衛星偵測到變異點,查出未申請水保,直接罰30萬。
案例二:宮廟整地,罰26萬還被移送
某宮廟為了辦廟會整理空地停車、搭棚架,違規面積0.53公頃。除了罰26萬,還因疑似竊占國有地遭法。
案例三:光電開發違法施工,負責人收押
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開發案,業者未做好水保就大規模整地,水利局7度開罰共108萬,經濟部撤銷許可,林姓業者及水保技師遭收押。
在自己土地動土,到底該不該罰?許多民眾認為「罰得太誇張!自己家的地也要管?」、「政府管太多」……。但山坡地濫墾害的是所有人,不罰不行!因為濫墾的下場是土石流、淹水、生態遭破壞,不嚴格管制,下次當颱風豪雨來襲,倒楣的是山下所有人。高雄大樹居民擔心成為「小林村翻版」,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問題在「不知道」,不在「不想守法」
不過,很多地主根本不知道自家土地是山坡地範圍,也不知道整地要申請。縣府地政處坦言,要確認土地是否在山坡地範圍確實有難度。與其拼命開罰,不如先做好宣導。如果不想被罰,動土前請先做好以下三件事
1.上網查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確認地號是否在山坡地範圍。這是最基本的第一步。
2.動工前先問當地公所或水利處:不要自己判斷「應該沒問題」,問清楚再動工,省下6到30萬。
3.任何動用挖土機的行為都要申請:人工除草沒事,機具一進去,就是「開發利用行為」的認定標準。
山坡地開發不是不能做,是要照規矩來。那些喊「政府搶錢」的人,先問問自己,申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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