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我上網買東西,結果忘記去超商取貨,逾期取貨被退回給賣家了,怎麼辦?」
阿芬:「趕快連絡賣家呀!跟對方說你不是惡意棄單,誠懇地說明理由跟道歉,看對方怎麼說囉~」
阿明:「賣家規定有寫"不論任何理由,棄單一律加入黑名單,列為拒絕往來戶",我完了…… 」
阿芬:「你喔……至少要慶幸不是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那才是真的嚴重!」
簡述:
一年內曾因發票人的存款不足而導致被銀行退票,未經辦理清償註記達三張,票據交換所即通報其為拒絕往來戶,通常銀行會拒絕貸款申請。
內容:
銀行拒絕往來是指銀行拒絕提供金融服務給某個人或實體,通常以書面方式通知客戶拒絕往來的理由,客戶有權提出申訴。
用廣義和狹義來看,當信用分數未達銀行借貸、發信用卡的標準而被拒絕時,屬於廣義的範疇;若和支票退票有關,則是歸在狹義的拒絕往來,是情節比較嚴重的一種。
退票原因可能是賬戶餘額不足、賬戶凍結、支票填寫錯誤、違反銀行規定或其他問題,銀行會拒絕兌現支票,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當發票人被退票時,票據交易所會留下紀錄,於是發票人會有信用瑕疵。當退票紀錄滿三次,銀行就會將其註記為拒絕往來戶,一律為期三年。
銀行為了控管風險和保護營運資金,自然不願意貸款給有不良紀錄、甚至是列入拒絕往來的客戶,這時要申請房屋貸款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其實萬一真的發生支票被退票的情況,發票人可以在七天內向銀行補足存款,在時限內申請註銷退票紀錄,那麼就會降低成為拒絕往來戶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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