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族期待許久的房貸補貼終於來了,從年初開講的房貸族貸款利息補貼方案終於定案。
名稱修正「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即日起開放民眾電話諮詢,6月1日起開放申請
申請期限到12月底,最快7月3萬元補貼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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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開放90線免費諮詢專線服務,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相關問題直接撥打(02)216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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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部分,只要登入營建署官網首頁「中產房貸支持專區」填入身分證、健保卡號碼等基本基料,就可申請、查詢核貸作業程序,後續也可透過官網追蹤、查詢申請進度及核定狀況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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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貸款戶支持專案須符合5項資格
1.合計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的貸款餘額。
2.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3.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700萬元以內。
4.110年各家庭成員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臺幣120萬元以內。
5.認定基準日為112年2月28日。
確認符合資格,最快7月上旬撥付第一批支持金3萬元至民眾帳戶,後續依照民眾申請時間,逐月核撥支持金,若資格不符、遭駁回的話,營建署將以正式紙本公文通知。
提醒民眾,政府不會以簡訊、email、打電話通知,更不會要求轉帳或是重複索取民眾個資,為避免詐騙集團影響政策執行,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諮詢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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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中產房貸支持專區」官網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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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之認定與審核,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第4條第3項: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之認定依金融機構登錄之貸款分類屬自用購置住宅貸款;或屬非自用及其他購置住宅貸款,家庭成員所持有之房屋於申請案件審核時,其房屋稅率全部或部分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
2.屬政府債權之住宅貸款,比照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認定之。
3.合計僅有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不得為已列入金融機構之呆帳。
4.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不包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如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者不符合申請條件。
5.原始核貸金額以金融機構保存之核貸金額資料為準,由金融機構查調借款人購置住宅申辦貸款時原始核貸金額或自其他金融機構轉入後之核貸金額。
6.未成年子女指於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者。
7.如借款人已離婚,其未成年子女之認定以借款人具有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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