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琪去年9月剛買了新屋,但是今年6月才會交屋,線在卻收到了房屋稅單!!!
美琪要自己先繳嗎?還沒交屋不是應該由建商負責嗎?
你也有這樣的煩惱嗎?
正解:
房子若未交屋未過戶均屬建商的資產,房屋稅就應由建商負擔的。
建議先了解有無過戶,交屋是形式上簽約,還需去地政登記及辦理所有權轉移,才算完成過戶的手續,但個人仍需至戶政機關變更戶籍,才算完成完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之變更手續。
所以在未完成全部手續前都會可能影響何方為納稅人及何方應負擔多少房屋稅。
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徵收,房屋稅的分攤都是以交屋為準,交屋前的房屋稅由賣方負責繳納,交屋後則由買方負擔,依據持有比例及法定稅率計算,故買賣雙方可將房屋稅款除以十二個月,可依據交屋當月持有比例切分所計算出雙方各需繳納的稅款是多少。一般而言,交屋的時候,承辦代書會依雙方持有的時間長短作稅費的找補。
所以買方如果不知道分算這筆費用,就會增加自己的房屋稅負擔,實務上各稅捐機關會依房屋稅自治條例隨課房屋稅。
買賣雙方應在契約中議定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負擔方式,一般有這三種方式:
1.向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稅的方式,由買賣雙方就各自居住的月份繳交房屋稅
2.由一方先支付費用,另一方再補貼費用
3.在買賣價中加減,以減少彼此的麻煩
收到房屋稅應注意事項
1.核對課稅之不動產地址是否為自己所有。
2.課稅稅率及月份是否按使用現況計徵。
3.課稅金額是否正確。
4.稅單有無重覆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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