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設施可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民眾詢問:土地上建造了農業設施也獲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為什麼還需要申請建築執照,才能夠享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待遇呢?
地方稅務局說明:根據相關法規,在農業用地上興建具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時,首先需要申請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同時也需要依法進行建築執照的申請。
然而,若您的農業設施符合以下狀況,可以免除申請建築執照的規定:
1.農業設施建築面積不超過45平方公尺,且為1層樓的建築。
2.在92年1月13日之前已經在農地上興建了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且面積不超過250平方公尺且不存在安全顧慮。
但請務必留意,農業設施不符合免除建築執照的條件,那麼在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後的6個月內,必須完成建築執照的申請,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建築使用,才能獲得農業用地作為農業使用的證明書,同時適用於農業用地移轉時的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待遇。
綜合上述,農業設施的土地增值稅規定取決於設施的面積、建築時間確認是否有符合免申請建築執照的條件。在計劃建設農業設施時,記得詳細瞭解相關法規和規定,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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