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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 | 安新建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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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 | 安新建經

2022/11/07 | 賣厝阿明 |  2564 | 加入最愛

央行在2021年9月24日祭出打炒房新規定,除了有豪宅稅、對法人購屋有限制外,針對特定地區購屋也提出「無寬限期」的新規定。

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在內的8個縣市,一律規定民眾在購買上述地區的第2戶貸款『均無寬限期』。

 

這次阿明整理出6大常見的問題,來幫各位解答一下!

 

 Q1 :貸款戶數怎麼算?

一般來說申請貸款時,銀行會透過聯合徵信中心調查你是不是已經有用房屋作為抵押擔保,或是有貸款來「購置不動產」的數量來判斷。除非是你名下+特定地區的房產沒有向銀行申請過貸款,否則名下,1筆擔保品會認定為1戶「房貸」。

 

就算是你的建物所有權狀登記用途沒有包含「住」的字樣,戶數也是算的喔!但如果是申請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就不包含在內。

 

特別要提醒,公教人員要申請專屬房貸方案(築巢優利貸),如果也是在特定地區購買第2戶以上也是會受這次央行的無寬限期限制喔!

 

Q2 :如果是換屋族,第1vs.2戶時間分界怎麼算?

會有一種狀況是特定地區的『換屋族』在第1戶第2戶房屋過戶的時間分界點,不確定怎樣才可以避開這次的政策限制。

其實很簡單!銀行認定方式取決於你的『產權移轉登記是否完成』,並且要完成「清償債務」及「塗銷房貸的抵押權」。假如只有出售契約但沒有完成過戶,銀行端一樣會認定你是持有兩戶,沒辦法排除無寬限期的限制。

 

只要上面的步驟完成,你在特定地區第2戶的購屋貸款就沒有限制,除非你有另外增貸,銀行端就再請你簽一份切結書喔!
務必在購屋貸款撥款前取得原本房貸的清償證明,否則同樣是會以無寬限期限制的喔!

 

 Q3 :建物權狀的登記用途會有限制嗎?

只要你的權狀登記用途有包含「住」、「住商」、「住辦」、「住工」等字樣,都算在這次的規定範圍內。除非是申貸建物有供營業使用,並且有設立登記,才可以排除無寬限期的規定。

 

Q4 :違反寬限期規定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規定,法人在購買住宅『都沒有寬限期』的限制下,無論你是「前期還少數本利,後期還大額本利」或是「短期性房貸,期間只付利息」都算是違反無寬限期的規定。

 

只能按照每週或是每月償還的本金+利息平均攤還的方式來辦理,必須遵守無寬限期的原則,並沒有像首購族會有所謂的前期只還利,後期加本金的彈性還款方式。

 

Q5 :需要增加貸款金額,可以透過哪些方式提出申請呢?

原先簽訂的貸款契約未到期,一樣是按照申貸銀行的規定來辦理,但如果你是貸款契約已經到期,要辦理轉貸就要按照這次的『無寬限期』規定來辦理。

向原申貸銀行提出增(轉)貸需求,同時要簽一份切結書確認申貸的資金不會當作購買不動產。部分銀行額外會有其他規定,記得申請前再次詢問清楚喔!

 

Q6:如果想一次買2戶打通來著,都要貸款也會被限制嗎?

答案是會的!!銀行都會是依照『戶數』來計算,不論你是連戶透天厝或是兩戶打通來著,只要你是在『特定地區買超過兩戶』會是受無寬限期規定。

在申請貸款只會有其中一戶不受規定限制,其他戶數都是『無寬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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