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平均地權條例實施之後,房仲可以接受屋主委託銷售二手預售屋?
112年6月30日前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經紀業可接受委及廣告銷售。
112年7月1日後簽之「預售屋買賣契約』,經紀業不可接受委託或廣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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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情形可例外轉售
1.非自願失業超過6個月內未就業,導致無力繳款負擔貸款費用。
2.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3.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
4.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
5.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6.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 6 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符合上述情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是『可以轉售』,但是!限定『每兩年只能換約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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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申請即可轉售狀態
1.夫妻、直系血親、二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如:兄弟姐妹)轉讓
2.簽約後買方死亡,繼承人可依法繼承換約
3.私法人合併,或解散清算後的財產歸屬,依法承受的換約等不用經過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即可轉售,也不限兩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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