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雖然我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開始覺得什麼都要花錢。」
小君:「當然,使用者付費,光是稅金就是一種負擔了……」
阿明:「唉,早知道就不要了。」
小君:「跟你講,去查一下地價稅的項目與分類,說不定有意外的收穫喔!」
簡述:
自用住宅用地就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提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
內容:
倘若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符合法律規定,就能申請改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自用的地價稅率只有2‰,但前提是,政府並不會主動給自用住宅稅率的優惠,要自己去申報才有。
假如不曉得自己目前是使用哪一種稅率,可以檢查之前繳交的地價稅單上,稅地種類這一個欄位,會有註記,繳起稅來金額可是相差非常多的喔!
自用住宅用地須準備文件:
1、戶籍證明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
(2)外僑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
(3)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者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4)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
(5)外籍配偶無身分證者,須填寫配偶無不動產申明書正本。
2、建物坐落基地證明文件:
(1)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 ( 已填建號者免附 ) 。
(2)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77年4月29日 以前建造完成或無上述 資料者須檢附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溫馨叮嚀:如果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應於每年的9/22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如果逾期未能提出申請,則自下一年起開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一旦稅務機關核准,如果土地的使用情況未發生變更,則日後無需再次申請。
共 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