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
若房屋使用登記為「一般事務所」,卻作為住宅使用,會有問題嗎?
參考解答:
一般事務所主要是因為土地劃分,被規劃在商業區或特種娛樂用地,則一定比例需要作為一般事務所,實際比例則需要看各地規定,建議可以上內政部營建署查詢「都市計畫圖」,來確定要買的標的是坐落在哪一區域,再看謄本、權狀上的「登記用途」為準,或者上網查詢、請房仲幫忙調出使用權狀,若非住家用途則不能作為住宅使用,否則可依都市計畫法79條規定之規定開罰6~30萬元不等,若沒有改善可勒令拆除,一般事務所作為住宅使用時進行的隔間等等施工也是違法的,但實務上很多住商混雜大樓,其實就是一般事務所,但因取締上較有困難,比較沒有在取締,而一般事務所作為住家使用即使違法,問題也在於有沒有被檢舉或被稽查到,若有的話就要擔心開罰問題,但實際面看,通常官方會整棟開罰,而不會為了單一一間開罰,而且會開罰管委會或建商,就要視情況而定。
另外,住商兩用的房子也比較需要擔心噪音、出入人士複雜的問題,在這部分可能就要考量自身的需求,一般事務所作為住宅使用,在稅務與水電上也與住宅沒有什麼區別,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合法還是違法,若想避免可能的(即使可能性很低)法律糾紛,建議仍須考量自身情況再決定是否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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