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提問,房仲幫我買房,買賣成交後,發現坪數少算0.8坪,房仲不處理我要怎麼辦?
依《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房地面積不足部分,建商均需退還不足部分的金額,面積超過部分,則有買方補貼建商總坪數最高2%的金額;換言之,不管坪數被多算或少算,依法都有補償的方式。購買預售屋,更容易遇到「坪數落差」的問題,原因如下:
一、坪數計算方式不同:
坪數計算方式有「建坪」或「實坪」兩種,建坪指的是包含公設的總面積,實坪指實際使用面積,建坪因為包含牆壁的厚度,所以建坪通常比實坪大,而買賣價格是依據總面積計算,也是計算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捐依據。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坪數計算方式應在契約中清楚說明,而不管使用哪種計算方式,契約與房屋坪數也應該一致,買方面對坪數計算導致的坪數落差,也不可輕忽看待。
二、計入公共設施和附屬設施坪數:
有些情況是契約中沒有清楚註明公共設施的坪數,導致買方覺得實際坪數怎麼和契約坪數不符。提供完整清晰的房屋資訊是房仲的義務,買方在看契約時,可進一步向房仲詢問坪數的計算方式、包含範圍,並留下詢問紀錄,若房仲解釋時打模糊帳、故意隱瞞或提供不實資訊,買方可選擇替換房仲或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三、建築設計變更:
在預售屋的建設過程中,可能因為設計調整或施工問題,導致實際坪數與契約標示坪數不同。坪數有所調整,房仲依法有義務及時通知買方,若未於交易前說明,買方可依法向房仲求償。若是契約坪數與權狀坪數不符,則應依「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不足部分,建商均應全部找補;超過部分,買方以找補2%為限;若誤差若超過3%,不論超過或不足,買方皆能解除契約。
四、房仲與賣方浮報:
這種問題比較容易發生在二手房,有些房仲為了吸引買方,會故意提供比實際更高的坪數,例如;使用坪數,創意空間,甚至把違建部分列入價格計算範圍。這不僅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2條,房仲有義務向買方提供完整的房屋資訊,也違背《民法》應告知買方充分正確房屋資訊的義務,更有可能觸犯《刑法》詐欺罪,買方得依法向房仲求償。
畢竟,房仲身為身為不動產善良經營管理人,有善盡調查與誠實告知買方正確且完整資訊的義務,若房仲涉入不法行為更不足取。建議買方盡可能做好完善準備,在溝通時提出具體且細緻的問題,或進一步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讓房仲知道自己是有備而來,不敢打馬呼眼。交屋前,記得找驗屋專家進行專業測量,若不幸地交屋後才發現坪數有落差,房仲又消極處置,買方可先向房仲公司提出申訴,要求房仲公司負責。
若房仲方仍不積極處理,建商也規避契約責任,買方則可整理好合約、坪數測量報告及通訊紀錄等相關證據,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等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PS:若房仲或賣方提出「個別磋商條款」,需特謹慎對待,通常透該條款訂定會對買方較不友善,議資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後再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