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公布114年度租賃所得費用標準 房東必要費用率維持43%
財部公布114年度租賃所得費用標準 房東必要費用率維持43%
【M傳媒綜合報導】
財政部近日公告「114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維持去年既定規範,房東出租房屋的租賃所得必要費用率仍為 43%。換言之,房東每收取1萬元租金,可先減除4,300元作為必要費用,剩餘5,700元租金須計入所得課稅。
房屋與土地出租規則不同
公告中明確指出,必要費用率適用於房屋出租收入,但 僅出租土地的收入,則仍只能減除該土地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不得按照43%標準減除。財政部表示,此做法是為了反映土地出租的成本結構與實際損耗情況。
出示證明文件可實際核減
納稅人若能提出相關費用憑證,如修繕費、維護費用、代管費等,申報時可依法 核實減除,使租賃所得計算更貼近實際支出。若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則依公告標準直接以 43%必要費用率 計算,剩餘57%視為應稅所得。
愛心房東租稅優惠更好
財政部同時提醒,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房東(俗稱愛心房東)可享有額外租稅優惠:每屋每月 1.5萬元租金免稅,超過免稅額部分的必要費用率,還可 提高至60%。此舉旨在鼓勵房東釋出房屋、支援社宅政策,同時減輕租金所得稅負擔。
專家分析
房地產稅務專家表示,必要費用率的設計是基於平均維護成本與折舊計算,對大部分房東而言,43%的固定減除率提供了簡單方便的申報方式。若房東自行管理出租房屋、費用支出低於43%,則仍按標準計稅;反之,如能提出實際憑證,則可依實際支出減除,避免課稅過高。
此外,愛心房東政策則進一步降低社宅出租門檻與稅務成本,有助於提高房屋釋出率,對租屋市場具有正向激勵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