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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基地台問題:買了能要求拆除嗎?法律給你的答案是「可以」

頂樓基地台問題:買了能要求拆除嗎?法律給你的答案是「可以」

2026/03/03 |  10 | 加入最愛

頂樓基地台問題:買了能要求拆除嗎?法律給你的答案是「可以」
文/賣厝阿明

最近有位網友私訊阿明,問了一個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我看中一間華廈的頂樓,價格跟位置都很滿意,但正上方就是電信業者的基地台,隔沒幾公尺。
雖然查過資料都說沒醫學證明會影響健康,但心理壓力真的很大。想問如果我買下來,能不能要求電訊業者拆除基地台?

阿明告訴你: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須在購買前確認一件事。

法律怎麼說?「頂層住戶同意」是關鍵
很多人以為基地台裝在頂樓,只要管委會同意就好。但這是錯的!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款明文規定:
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白話文就是:就算全社區的人都同意,只要你這個頂樓住戶說「不」,基地台就不能裝。 

這個規定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保護頂樓住戶的權益,避免其他樓層的住戶用多數暴力強迫頂樓住戶接受基地台。這在法律上是具有強行法規性質的保護條款。

實務案例:法官真的判過要拆除
苗栗地方法院有一個真實案例。某社區大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多數同意讓電信業者在頂樓裝基地台,還跟五大電信公司簽了約。
結果頂樓的黃姓住戶不爽,直接告上法院。法官怎麼判?判五大電信業者要拆除基地台!

法官的理由很清楚:無線電波基地台的電波對人體是否有損害,目前醫學界仍無定論,但基於維護住戶身體法益、居住權益的考量,設置基地台必須取得頂層住戶的同意。
就算管委會同意了,只要頂樓住戶不同意,就是不行。

另一位古姓住戶為什麼敗訴?因為他在會議後曾表示「只要基地台遷到其他棟,他就沒意見」,法官認為這等於同意設置,所以才駁回他的請求。
這也證明:只要你從頭到尾都反對,法律站你這邊。

你的案例:重點在「電信業者是跟誰簽約的」

回到你的問題,有幾個關鍵點要搞清楚:

第一,這棟華廈是「地主自建,一層一戶,沒管理員」。 
這代表它可能沒有依法成立的管委會,只有全體住戶(共有人)。

第二,電信業者簽約的對象是誰?
如果當初是跟「全體住戶」簽約,而且有得到你的前手(現任屋主)同意,那你買下來後就很難主張要拆除,因為你是「繼受前手權利義務」。
但如果是跟「部分住戶」簽約,或者根本沒有得到頂樓住戶的同意,那這個基地台的設置就可能違法。

第三,電信法第32條的陷阱要注意
電信法第32條第6項規定,使用公寓大廈設置基地台,應取得管理委員會的同意。
如果沒有管委會,則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
但這條規定被很多法院認定,不能排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的適用。
也就是說,就算管委會同意了,只要頂樓住戶不同意,基地台還是不能裝。

阿明給你的建議

第一,購買前先查清楚。
跟房仲要電信業者的租約,確認當初是誰簽約的。
如果合約裡沒有你的前手(現任屋主)的簽名同意,那這基地台的設置就可能違法。

第二,把「拆除基地台」當成購買條件。
如果真的很喜歡這間房子,可以在買賣契約中加註但書:
如果未來無法要求電信業者拆除基地台,賣方應負擔相關法律費用或折讓價金。

第三,買下來後可以怎麼做?
如果你買下來後確定不想要基地台,可以這樣做:
先發存證信函給電信業者,要求限期拆除
如果不理,可以依民法第767條(所有權人妨害排除請求權)提起訴訟,請求拆除基地台並返還樓頂平台給全體共有人
法院實務上,只要你能證明自己從頭到尾都反對,勝訴機會很大

一句話總結
頂樓基地台不是管委會說了算,法律把最終決定權給了「頂樓住戶」。
只要你沒有同意,就算全社區都贊成,你還是可以要求拆除。但前提是你要在購買前確認前手沒有同意,否則你就得概括承受。

判例網址 https://pse.is/8s9z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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