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人都有擔心的事房東也不例外,我認為只要將房屋設下多道防線,萬一擔心的事真的發生,房東與租客比較能從容應對並減少損失。
1.租約公證
房東偶爾會遇到不準時交付租金的租客,但如果一直拖延不交付房租,在房東口頭催繳後,租客還是繼續欠租達兩個月時,要先寄發存證信函,明訂期限內給付所欠租金,若租客仍不付清所欠繳的房租,房東便可提前終止房屋租約,向法院起訴請求返還房屋。
我想大部分房東,如真的遇到遲繳房租並繼續佔房的惡房客,往往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解決,很多房東應該都知道租約公證,但大都嫌麻煩而不願再多花錢去做公證,其實租約公證對房東和租客都是有保障的。
租約公證的好處,代表租賃契約已經法院所屬公證人認可,一旦有任何一方有違約情形,在符合公證法要件下,不需要經過法院冗長的程序,出示對方違約證據,就可請法院直接強制執行,保障本身權益。
租約公證除了有法院強制執行效力外,也具有嚇阻作用,提醒雙方一旦發生違約事件,在符合公證法要件,法院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嚇阻房東與租客不要輕視違約情形發生,公證費用可以由房東一開始招租時,明定與租客分攤的方式。
租約之簽訂涉及雙方權利義務,建議房東可諮詢專業律師,保障自身權益。
2.慎選裝修公司並落實驗收
房屋租賃期間遇有意外或財損發生,除天災不可抗力的地震、颱風水災,危及居住安全外,其他意外的發生有部分可能是人為所引起,或房屋裝修設備施工不良,應注意而未注意,如浴室廚房地磚過滑、玻璃爆裂、配電不安全,導致漏電觸電情形或消防及瓦斯安全配備不足等,都有機率發生人員意外損傷與房屋財損。
房屋的使用安全,裝修承攬商與房東需負擔責任,尤其是經過改建裝修的房屋,慎選有口碑並注意施工品質與保固服務的裝修承攬商,房東本身也要落實驗收責任,避免因房屋改建時未發現裝修瑕疵,導致租客發生意外造成善後的困擾。
3.購買保險
租屋族怕遇惡房東,房東也怕惡房客,包租公/婆不好當,房東有很多擔心的事,擔心租客不定時繳付房租,擔心不愛惜家具設備,破壞內裝,更擔心的是租客想不開在屋內輕生,房屋就變成凶宅,租不出去也賣不掉,房屋資產被打折扣。
為了協助房東降低房屋變成凶宅的跌價損失,國內各大產險公司大都有居家綜合保險,購買房屋時,貸款銀行會要求買方承保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有部分產險公司可附加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保險,費用約在增加幾千元左右,承保內容理賠約五十至一百萬的保險金額及清理費用十萬元,房東即有基本保障。購買保險是房東必備的保障,不保險才是最大的風險。每年保費平均花費數千元即可設下多道防線,萬一發生意外事故,房東即能避免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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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節錄自編輯精選好書《包租公/婆3.0》】
書名:包租公/婆3.0
出版社:白象文化
作者:林錡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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