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搞懂法定財產制系蝦咪
葛瑞絲和楊sir在婚前婚後並沒有特別採取任何夫妻財產制度,這樣未來遇到財產財務問題,應該要以哪個制度作為準則呢?
其實《民法》有規定,若夫妻婚後並未約定任何財產制度,便以法定財產制作為兩人的夫妻財產制度。法定財產制比較像是一個夫妻財產制的綜合體,這個制度所規定的內容比較複雜但是也較為完整,我們可以就法定財產制規定的內容歸納出一些重點:
法定財產制有婚前及婚後財產的分別,而且財產會是夫妻雙方各自所有的,並不會因為雙方走入婚姻關係而變成財產共有,除非在財產歸屬上難以明確界定,才會改為共有。為了保障夫妻雙方權利,二人都應該要誠實報告各自的財產,即便是婚後財產也應該有報告義務。
這裡有個問題考考大家,在夫妻結婚前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應該算誰的?
答案是,法定財產制有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孳息,屬於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不非僅侷限於現金或是存款,它還包含股票、房地產等等,這些也都算是婚前財產。當這些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中產生了孳息,產生的孳息就會變成是婚後財產;比如說:股票所衍生出的股利、股息,以及不動產租賃所得等,都屬於婚前財產產出的孳息。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就會直接走法定財產制。
簡單來說,婚前的財產是自己的,婚後也是自己的,不過如果遇到婚姻關係終止的狀況(包含離婚或死亡)則會進行「剩餘財產分配」。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果財產大於債務,有剩餘資產,則由雙方平均分配剩餘財產的差額。
例如:雙方都沒有債務的情況下,老公有100萬財產、老婆有20萬財產,相差80萬財產的部份,老婆有權可以提出財產差額分配,要求老公支付40萬給自己。
聰明小常識:「孳息」是指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有分為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則是果實或動物產出之物;法定孳息則像是利息或租金等。
在新制中,法定財產制與約定分別財產制有差異的地方:
比較項目 |
法定財產制 |
約定分別財產制 |
財產種類 |
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
夫妻分別財產。 |
所有權 |
各自所有。 |
同上。 |
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權 |
各自為之。 |
同上。 |
債務清償責任 |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責任。 |
同上。 |
保全措施 |
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妻一方所為詐害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行為,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 |
無。 |
報告義務 |
夫妻就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
無。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夫妻婚後財產剩餘部分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
無。 |
家庭生活費用負擔 |
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
同上。 |
自由處分金 |
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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