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三讀通過!阿明:單親家庭可以買嗎?

賣厝阿明知識+
桃園市政府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日前三讀通過,後續待中央核定與相關子法公告後,符合資格的家庭,未來將有機會用低於市價的價格,在捷運站周邊取得自住房。
這項政策一出來,許多年輕家庭都很關心。畢竟現在房價高、房貸難、租金也不便宜,對有小孩的家庭來說,住得穩,已經不只是買不買房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安心工作、安心養小孩的問題。
阿明先幫大家劃重點。申請可負擔住宅,原則上必須符合年齡、設籍、無自有住宅、婚育、所得與財產等條件。申請人與配偶須在25歲以上、未滿45歲;設籍桃園並達一定期間;家庭成員名下不能有自有住宅;且必須是婚姻關係存續中,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懷孕中。收入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年所得、動產、不動產也都要符合標準。
白話講,這不是人人都能買,也不是有錢就能搶。它鎖定的是年輕、無房、有育兒需求,而且收入落在一定區間內的家庭。
阿明認為,政策方向值得肯定。桃園人口年輕,雙北外溢、自住剛需與育兒壓力都很明顯。如果可負擔住宅能結合捷運站周邊、TOD發展與生活機能,不只是讓年輕家庭買到比較便宜的房子,也有機會讓居住、通勤、育兒與就業形成更完整的生活圈。
但阿明最大疑問是:為什麼要「已婚」?
如果政策目的是照顧育兒家庭,真正該看的,應該是有沒有實際扶養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婚姻狀態。單親爸爸帶小孩,不需要穩定住所嗎?單親媽媽一個人付房租、養小孩、扛生活費,壓力會比雙薪家庭小嗎?孩子的居住需求,會因為父母有沒有婚姻關係就變得比較不重要嗎?
政策可以鼓勵婚育,但不能讓「婚姻形式」變成排除弱勢照顧者的門檻。單親家庭的小孩也是小孩,他們同樣需要穩定的家,甚至在經濟壓力上可能比一般雙親家庭更迫切。
另外,可負擔住宅強調只能自住,不得轉售、轉租或作為商業使用,阿明認為這是必要的。政府用低於市價的方式提供住宅,本來就不能讓人拿來套利。否則低價買進、高價轉手,最後政策紅利不是幫助年輕家庭,而是變成另一種炒房工具。
阿明也提醒,可負擔住宅不等於沒有負擔。即使價格低於市價,買房還是要準備頭期款,還要負擔房貸、契稅、代書費、管理費、裝潢費與未來修繕成本。看到「低於市價」不要太衝動,還是要先算清楚每月現金流。
賣厝阿明提醒:實際申請資格、價格認定與買賣限制,仍應以桃園市政府後續正式公告為準。












共 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