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篇都在介紹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今天迎來我們的包租代管最終回『條件懶人包』。
讓眾房東檢查檢查到底現在手中的閒置房屋,有沒有符合條件!
▌怎樣才是符合條件的房屋呢?
政府在審查你的房屋是不是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條件,會從下列5 大條件來層層篩選!
條件一:出租之住宅須為合法建物。
政府在合法建物的認定上,要由房東提供該出租住宅的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築物登記資料來證明。像是頂樓加蓋或是沒有做建物登記的房屋,都不能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計畫。
條件二:主要用途登記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
條件三:主要用途均為空白,改為依照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該建築物全部為住宅使用。
條件四: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築物,其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舖」或「零售業」,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該建築物全部為住宅使用。
條件五:不符合前三項規定者,要提出合法房屋證明或經直轄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建築物文件。
*有關出租住宅須為合法建物規定,若 6 大直轄市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確切內容可以至地方政府網站查詢確認。
▌房東賦稅優惠有哪些?
依住宅法第22、23條規定,加入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之房東可享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等相關賦稅優惠。
► 優惠一:綜合所得稅
自110年6月起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在1.5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超過1.5萬元部分,可以『扣除60%房屋必要耗損支出』的費用,併入所得稅。
► 優惠二:房屋稅、地價稅
另外在房屋稅及地價稅,政府同樣也已提供優惠內容給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讓兩大賦稅的課徵稅率都採用自用住宅的稅率來計算。也就是房屋稅率相當稅率1.2%、地價稅率相當稅率2‰至11‰不等。
另外如果是台北市參加計畫的房東,在109年7月1日房屋稅加碼調降比照「單一且自住」戶,相當稅率由1.2%降為0.6%,最高折減額度以750萬元為限。
共 0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