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921地震」前9成以上的房子都沒有投保地震險,造成民眾與貸款銀行巨額的損失,所以政府在民國91年4月1日起實施「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制度」規定屋主從原本「住宅火險」擴大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讓民眾面對震災時有基本的經濟補償。
購買超額地震險、輕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一定要先投保住宅火險附加基本地震險!
特別注意,如果你是沒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客,法規允許以住宅火險加購輕損地震險而不需投保基本地震險。
一次搞懂房屋險(1) https://54aming.com/articles/070a22https://54aming.com/articles/070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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